应加强对功能性食品的安全监管
2006/11/14 11:22:58作者:朱凌志 摘自:枞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白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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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注重食物的卫生与营养。在这些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又希望食品具有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功效。这种含有一般营养作用以外的其他健康效益的生理活性物质被称为功能性食品,近几年来受到厂商的特别青睐,一个个具有新颖独特功能的新概念食品纷纷被推向市场,让消费者眼花缭乱。这类功能性食品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少?单从产品售价看,一瓶功能饮料的价格要比一般饮料高出2-5元左右,而且市场销势强劲;以至有人说“功能食品是21世纪餐桌上的食品”。足见功能性食品蕴含巨大的商机与发展潜力。
但是,在这块诱人的市场“蛋糕”背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它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阻碍了行业的持续发展。其一,功能性食品标签上没有标注特定食用人群,如一些含有咖啡因等成分的功能饮料不适合儿童饮用,但产品标签未注明,而普通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认知度很低,选用时往往只凭口感,长期饮用对儿童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此外,许多功能性食品仅作为普通食品出现,不要求标注每日适用量,如一些清热降火的功能饮料,喝多了会引发肠道疾病,但产品包装上也没有提示性说明;其二,功能性食品缺乏功能评价机制,如有些功能饮料宣称能够迅速调节体液,补充人体每日所需的营养成分,达到提神醒脑的功效等等,但这些产品添加了多少营养元素,对人体到底能够发挥多大作用是一个未知数。因为没有一个权威的检测结果可以证实;其三,功能性食品标准缺失,据了解,我国功能性食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且无专门的执行标准与规章进行管理;其四,产品的功能诉求过于夸大与片面化,一些企业为了追求食品所宣称的功能作用,脱离实际夸大宣传,甚至违规掺入西药成分,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功能性食品非一般食品,也不可划归保健食品,如何对这类食品进行有效管理就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了。如按照普通食品来监管,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如按照保健品进行管理,就必须按照保健品的规范要求,完成上市前的相关临床试验,而且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企业要通过GMP认证,对于不少的食品厂家来说,无论是硬件投入,还是技术管理要求都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鉴此,笔者认为,首先,功能性食品的安全监管不妨参照化妆品的管理模式,区别一般食品与特殊用途食品,将功能性食品划归为特殊用途食品,实行专门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注册审批和相关技术检验,并通过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实行严格的标签管理制度,产品标签说明书除包括产品名称、成分及含量、食用人群、注意事项、食用量与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外,还必须注明区别营养功能的“某某补充品”字样,如膳食营养品、维生素营养品、氨基酸营养品等,以此敬告消费者,不能将功能性食品作为主食大量食用或者单独食用。
最后,建立系统有效的产品功能评价机制,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或企业提供的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完成功能学试验,对产品的功效成分进行检测、评定,强化技术监督,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功效。
但是,在这块诱人的市场“蛋糕”背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它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阻碍了行业的持续发展。其一,功能性食品标签上没有标注特定食用人群,如一些含有咖啡因等成分的功能饮料不适合儿童饮用,但产品标签未注明,而普通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认知度很低,选用时往往只凭口感,长期饮用对儿童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此外,许多功能性食品仅作为普通食品出现,不要求标注每日适用量,如一些清热降火的功能饮料,喝多了会引发肠道疾病,但产品包装上也没有提示性说明;其二,功能性食品缺乏功能评价机制,如有些功能饮料宣称能够迅速调节体液,补充人体每日所需的营养成分,达到提神醒脑的功效等等,但这些产品添加了多少营养元素,对人体到底能够发挥多大作用是一个未知数。因为没有一个权威的检测结果可以证实;其三,功能性食品标准缺失,据了解,我国功能性食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且无专门的执行标准与规章进行管理;其四,产品的功能诉求过于夸大与片面化,一些企业为了追求食品所宣称的功能作用,脱离实际夸大宣传,甚至违规掺入西药成分,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功能性食品非一般食品,也不可划归保健食品,如何对这类食品进行有效管理就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了。如按照普通食品来监管,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如按照保健品进行管理,就必须按照保健品的规范要求,完成上市前的相关临床试验,而且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企业要通过GMP认证,对于不少的食品厂家来说,无论是硬件投入,还是技术管理要求都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鉴此,笔者认为,首先,功能性食品的安全监管不妨参照化妆品的管理模式,区别一般食品与特殊用途食品,将功能性食品划归为特殊用途食品,实行专门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注册审批和相关技术检验,并通过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实行严格的标签管理制度,产品标签说明书除包括产品名称、成分及含量、食用人群、注意事项、食用量与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外,还必须注明区别营养功能的“某某补充品”字样,如膳食营养品、维生素营养品、氨基酸营养品等,以此敬告消费者,不能将功能性食品作为主食大量食用或者单独食用。
最后,建立系统有效的产品功能评价机制,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或企业提供的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完成功能学试验,对产品的功效成分进行检测、评定,强化技术监督,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功效。
本文关键词:加强,功能性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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