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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网站缘何不惧食药总局曝光
2013/9/2 8:51:36作者:王晓雁 摘自: 法制日报——法制网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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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记者王晓雁

  “网上卖的‘伟哥’竟然全都是假的!这让‘萎哥’们情何以堪?”8月27日,时事评论员杨涛在网上发出了这样一条令人哭笑不得的微博。

  “假伟哥事件”缘起于辉瑞公司近日的声明:所有通过网上售卖“伟哥(中文名万艾可)”的,都是假货,这种处方药是不能在网上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

  辉瑞公司发表上述声明基于五部委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的展开。8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宣布用近五个月的时间,联合整治网上违法售药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

  而据《法制日报》记者调查,被食药总局公开曝光的20家存在严重违法假药信息的网站,在曝光后,仍有5家我行我素。食药总局曝光缘何不能震慑假药网站? 售卖迷奸药非法网站不惧曝光

  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公布的20家严重违法发布假药信息网站名单,8月29日,《法制日报》记者上网逐一核查。结果显示:9家网站已经无法打开或显示“域名错误”;有6家网站登录时搜狗浏览器和360浏览器会弹出提示框显示“欺诈网站”;而5家网站虽然已被曝光,但能正常打开,页面显示毫无异常。

  记者进入其中一家名为“迷幻商城”的网站,根据食药总局此次的披露,该网站是因为兜售“黄金伟哥”而被曝光。

  然而记者看到,所谓“黄金伟哥”和充斥着网站首页的“公司产品”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越看越令记者心惊肉跳——昏迷水、昏迷喷雾、拍肩粉、迷魂烟……

  以打着“热销”字眼的昏迷胶囊为例,一粒售价为120元,产品介绍为:“无色无味,溶解快,药效迅速,能让人在5-20分钟内快速昏迷(深度沉睡),昏迷时间可达到4-7小时,清醒后一点记忆也没有!”

  还有标价700元一瓶的“拍肩粉”:“对人体中枢神经有强烈的控制作用,诱导时间为五秒钟,作用时间为3-4小时,在此时间内,人体从表面看似正常,实际上叫他做啥他就做啥,事后全然不知……”

  根据“迷幻商城”网站上留的“客服QQ1803839331”联系方式,8月30日晚,记者以对这些产品感兴趣为名,和这个来自广东东莞的QQ号取得了联系。客服QQ告诉记者,不管是昏迷胶囊,还是乙醚、喷雾迷药,他这边都应有尽有。

  记者说想买昏迷胶囊,但担心服药者会有生命危险,对方回答:“一人一粒,绝对安全,我已经卖出很多批次了,没有出过事的,品质可靠。”费了一番口舌后,客服QQ告诉记者,像昏迷胶囊、拍肩粉这些产品中,都含有三唑仑或乙醚成分。如果真心要买的话,只需在QQ上告诉他地址,走优速快递或者宅急送,见货付款。

  记者上网搜索了解到,三唑仑是一种镇静安眠药,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作用,由于其起效快,也叫“特效迷魂药”、“高效蒙汗药”,常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国内曾发生过多起用该药实施抢劫、强奸的案件,而且三唑仑作为毒品滥用的情况也有上升趋势。为此,三唑仑早已被列入国家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名单进行严格限制,不允许任何个人和组织未经国家食药总局批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而且,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并在其网站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但记者在这家药品销售网站上,并未看到任何证书号码。

  记者随即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就迷幻商城销售三唑仑迷药事实发去举报邮件,并向腾讯举报“1803839331”QQ号,均得到了这两个单位的迅速回复,表示将尽快核实所反映情况并给予回音。 死灰又复燃网络监管存在盲点

  记者了解到,在以往的打击网络假药行动中,一些违规网站也被关闭,但很快又死灰复燃。

  “运动式执法、临时式执法,这样的监管很难起到长远的效果。”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记者,关闭网站很容易,但再建一个网站也十分轻松。申请一个新的域名,再租用新的服务器空间,花费并不高,然后将网站的备份做一个恢复,只需数天时间,新网站就可以诞生。

  “网络售药乱象丛生,监管难度很大。”赵占领说,有些网站的IP地址还在国外,更难处理。而且据他了解,很大一部分假药网站都采取“网络宣传、线下交易”的模式,消费者直接与其联系后再货到付款。这种做法由于几乎不在网上进行,很少留下蛛丝马迹,巧妙地规避了监管,更给执法增加了难度。

  赵占领建议将多部门联合执法固定成为长效机制,可以在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内部,联合公安、工信和电信部门建立专门的网络销售假药监测机构和全国范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网络监测队伍,从服务器部署、网络推广方面严格监控,切断网络销售假药的利益链条。

  同时,应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大药监部门与公安、电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进一步完善涉刑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建立“联合检查、现场移送、共同追查”的无缝对接办案模式,突破以往“移送难”、“取证难”、“破案难”等一系列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竞卖关键词搜索引擎亟待规制

  根据此次五部门的联合打击行动方案,监管部门将把互联网搜索引擎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国家食药总局称近期将约谈百度、搜狐、雅虎、新浪等主要网站的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对搜索引擎的监管。

  互联网实验室今年发布的《关于搜索推广中的违法医疗广告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在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中,很多不知名药企生产的药品或违法的假劣药品等,通过占用相关关键词,进行混淆性推广,误导患者获取非法利益。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告诉记者,假医假药之所以青睐于用搜索引擎推广自己,其一是因为它们的非法性质决定了其经常变化域名,只能靠竞价排名推广;另一方面,是部分搜索引擎在享受巨大利润的同时,没有很好地对参与竞价排名的网站承担起严格的审查义务,缺乏自律。

  如何让搜索引擎产业健康地发展,在逐利和公正之间找到平衡?专家普遍认为,除了需要企业自律、遵守商业道德以外,还需要完善的法律和规则来约束、引导。

  根据我国广告法,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那么,竞价排名是不是一种推销网络广告的模式呢?标题链接的形式又是不是一个发布广告的行为呢?无法将其定性,就很难要求搜索引擎承担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义务,去核实广告内容并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竞价排名是否是广告行为,学界长期存在着对立的观点。赵占领认为,搜索引擎商在竞价排名服务中仅是链接客户的网站,本身没有对商品的介绍,从技术上说,显示的结果都只是海量的链接,必须点击链接之后才能看到商品。搜索引擎提供的是技术推广服务,所以不能在完全意义上界定为广告。

  而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认为,“竞价排名”以搜索引擎技术为基础,通过干预搜索结果来达到推广商家的目的,实质不过是采用了一种新颖的方式来投放广告,已具备广告法定义的全部特征。他还认为,不应该把自然搜索结果和人为干预后的结果混淆在一起。

  “治理思路主要从落实和完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出台专门规范搜索引擎服务的法规入手。”阿拉木斯认为,我国已有网络新闻、电子邮件服务、网络游戏、网上交易、网络视频等相关规定,而搜索引擎在我国落地生根十年有余,应该出台一个专门的规定来约束和规范。负审查义务百度360表态从严

  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都认为,医药行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搜索引擎负有严格的审查义务,必须加大对广告主的资质审查以及关键词审查。

  8月30日,在百度公关部给记者的回函中,百度方面表示,目前对于医疗药品销售类用户,他们都进行了严格的资质核查,并对国家禁止类药品做了黑名单限制,来控制客户递交的资料不涉及违规内容。

  但百度方面也表示,在实践中还存在着部分客户逃避审核、违规推广的核查难题,比如通过变体词逃避黑名单规则,通过夜间修改页面、异地展现、分IP展现不同页面等技术手段逃避审核。“我们已加大了技术投入和人工巡查的力度,一旦发现会对客户进行下线并处罚。”

  来自奇虎360公司的回函表示,其于今年4月推出的“良医搜索”,只对具有良好口碑的医疗网站、医院官方网站、医疗机构指导性网站和门户网站的健康频道进行抓取。对于前期的资质有严格审查,全面评估其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后期监测则通过“红番茄”即网友点评等通道来进行监控,一旦发现网民对某网站的评价出现大量质疑,将会进行重新评估。

  360公司表示,“基于360安全中心,我们早已开始对假医假药网站进行拦截,我们也愿意把拦截名单分享出来,还全体网民一个健康的网上医疗环境。” 法制网北京9月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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