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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淘宝购进假药销售赚差价 获刑1年3个月
2013/8/28 13:55:09作者:潘其雄 吴丽云 黄常凯 摘自:宁德新闻网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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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新闻网8月27日电(潘其雄 吴丽云 黄常凯)8月20日,福鼎法院宣判首例销售假药案,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刘某通过淘宝网(涉及卖家已另案处理)以每瓶15元至17元不等的价格购得“公牛牌风湿灵”1452瓶、以每瓶15元的价格购进“公牛牌痛风灵”108瓶,同时从厂家处以每瓶10元的价格购进“新通痹通胶囊”180瓶及“新咳喘克胶囊”20瓶。
  
  此后,刘某分别以每瓶16元、30元、22元、23元的价格先后将“公牛牌风湿灵”1212瓶、“公牛牌痛风灵”38瓶、“新通痹通胶囊”39瓶、“新咳喘克胶囊”5瓶销售给郑某等人,从中共获利5000元。
  
  2013年5月9日,侦查机关在刘某家中查获未经销售的“公牛牌风湿灵”240瓶、“公牛牌通风灵”70瓶、“新通痹通胶囊”141瓶、“新咳喘克胶囊”15瓶。
  
  经福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公牛牌风湿灵”、“公牛牌通风灵”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新通痹通胶囊”、“新咳喘克胶囊”属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法院认为,刘某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有关悔罪态度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本院结合其犯罪情节,并考虑其销售假药的时间及数量,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关键词:男子淘宝购进假药销售赚差价,获刑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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