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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售药品本月起全部拥有“身份证”
2013/4/25 9:19:38作者:刘卉 摘自:医药经济报 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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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丛骆骆日前透露,4月1日起,北京出售的药品将全部具有“身份证”,以实现对其从生产厂家到终端销售的全程电子监管。凡在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等领域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把违法企业及责任人信息公布于众。

    丛骆骆表示,为保证药品质量,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今年北京将在全市药店启动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这意味着,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流通环节再到使用者终端都将有一个完整、实时的监控,“市民以后到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可以通过药品包装盒上的电子身份证查询真伪。”公众可登录北京市药监局网站、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以及打电话查询。

    与此同时,北京将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环节门槛,凡是从事生物制品、疫苗、注射剂的生产企业,达不到国家新规范,须在今年年底前停产,“把药品安全质量控制在源头,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丛骆骆表示。
本文关键词:北京,药品,本月起,全部,拥有“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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