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名路边“收药”药贩被控非法经营罪近日受审
2012/7/2 9:28:56作者:陈珊珊 摘自: 编辑:鲍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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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一位拿着“收药”牌子的男子坐在热河路路边。(陈珊珊 摄)
29日,违法收药的王某在南京下关法院受审。
29日,距南医大二附院不远的阅江广场旁边,一辆电动车的后座上放着一块“收药”牌子。
只有初中文化的安徽农民王某,在南京下关区多伦路一带举牌收药。2010年7月,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关分局接到举报,从其住处查获206种3655件药品。这些药品批发价超过27万元。29日,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下关法院受审。庭后,记者走访南医大二附院、省中医院等多家医院周边,发现仍有大量药贩在路边收药。
【案件聚焦】
1 从哪收药?
大多是老人来卖吃不完的药
收购价很低,三折都不到
今年39岁的王某是安徽利辛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00年左右来南京卖小百货。2009年九、十月份,王某认识了几个在下关收药的老乡。这些老乡每天拿着牌子在路边或医院附近晃悠,既轻松,赚钱又多。王某向老乡们“取经”后,也做了一块牌子,在多伦路蹲点干起了收药营生。
王某说,向他出售药品的大多是老年人,家庭常用药居多,有感冒药、消炎药、降压药等等,还有注射剂。收购价很低,据王某交代,“只有零售价的两到三折”。
王某还透露了收药的“行规”:一般只收“新鲜”药品(保质期至少还剩一年),保质期还剩半年也收,快到期和已到期的不收。包装完好最好。至于已拆封的收不收,王某没表态。
2 卖到哪去?
两“老板”不定期上门收购
被查时家里还有3655件药品
法官详细询问了回收药品的流向,王某回答说,有两个老板会不定期上门收购。这两个老板也是安徽利辛县人,一个高胖,一个矮瘦,具体姓名不清楚。被查之前,王某向他们出售过两次药品,第一次得款1200元,第二次500余元。一般来说,两折收回来的药品,三折出售给老板,赚一折差价。
2010年7月,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关分局接到举报,到王某住处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了206种3655件药品。这些都是王某从街边收购回来尚未出手的药品。知道后果严重,王某在药监部门上门当天就仓皇出逃了。药监部门见案值较高,移送给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11年8月,躲在安徽老家的王某知道自己被警方网络通缉,主动投了案。
3 如何量刑?
案值超27万元能判五年以上
29日此案未当庭宣判
29日在法庭上听到查封药品的数量,王某很沮丧。他说,自己为了挣钱,跟亲朋好友借了3万元做本金,现在这笔钱打了水漂,说不定还要付罚金,亏大了,心里后悔死了。
刑法第225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个人经营数额在15万至30万元以上的,或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王某家中查获的药品,按批发价计算价值超过27万元。参照量刑标准应当判五年以上,不过,鉴于王某有自首这一法定从轻处罚情形,也有可能低于五年。
庭审结束前,法官向王某重申了非法收药的危害性,王某也表示已经吸取教训。此案未当庭宣判。
【马上探访】
多家医院周边都有药贩在收药
29日庭审结束后,记者到南医大二附院、省中医院等多家医院周边进行走访,发现都有药贩在路边收药。
在距离南医大二附院不远的热河路阅江广场,记者只走了100多步,就看到两块写着“收药”的小木牌。一块摆在电动车后座,旁边没人,另一块挂在路边石墩上,旁边守着一名男子。附近报刊亭的老板告诉记者,广场上远不止两个药贩,他们一般不站在牌子旁边,看到有人走到牌子旁边才会上前交谈。这些药贩比较谨慎,大概记者看上去不像卖药的市民,在牌子旁站了半天都没人搭理。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广场上除了真的收药的,还有借收药骗人钱财的——他们欺负老年人眼神不好,将好好的药接过去打量一番又不要,其实已经趁机调换成过期药或者空盒子,不少老年人曾上过当。
在省中医院附近一家报刊亭,记者也看到了“收药”的小木牌,收药的贩子并不在旁边,但在报刊亭老板处留了电话。记者尝试打过电话,但没人接。
【药监警示】
街头收药给造假提供空间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张宇宾副处长表示,街头回收药品给制售假药提供了一定的空间,街头药贩大多没有识别真假药品的能力,一些地下小作坊生产的假药经他们之手,被回收并销售到市场上,甚至有药贩直接参与造假,把一些过期、失效的药品重新换包装后,销售到农村地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此外,药品是有严格储存条件的,而药贩们根本不懂也不会按照要求来储存,许多药品因保存不当已经变质,却还是流通到市场上,非但不能治病,甚至还会害命!
据介绍,去年11月,南京市药监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网格化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为期三个月的行动中,检查涉药单位550家,取缔街头回收药品60余次,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办各类案件32件,涉案金额共达4千余万元,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打掉了数个非法经营药品的“黑窝点”,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起,3人被检察院批捕,2人被公安部网上追逃。
【友情提醒】
卖药给街头药贩也违法!
张宇宾介绍,在历年专项整治行动中,药监部门发现,目前药品回收的主要来源有三个。一是享受医保人员为了套取医保资金故意从医院或药店多开药品;二是一些人情往来中送的名贵补药;三是居民家中用剩的药品。一些享受医保的人只用支付很少一部分钱就从医院把药开出来,然后卖给收药的人赚取差价。而一些黑心药贩连过期失效药品也回收。
药监部门提醒:参保人员用医保卡配取的药品,如果给亲戚朋友使用,只是违反医保管理规定;如果出售给街头药贩,就是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将被追究相关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将被追究刑责。
家中闲置药品怎么处置?
家中闲置药品怎么处置才妥当?张宇宾表示,目前市药监局已经在全市通过选择认定的零售药店设立了111家“南京市安全用药服务点”(名单已在市药监局网站公布),市民家中有多余的药品,不管是过期失效的,还是合格的,可以交到“安全用药服务点”由药监部门集中处置,千万不要贪图小利卖给药贩子,否则最后伤害的还是普通百姓的利益。
29日,违法收药的王某在南京下关法院受审。
29日,距南医大二附院不远的阅江广场旁边,一辆电动车的后座上放着一块“收药”牌子。
只有初中文化的安徽农民王某,在南京下关区多伦路一带举牌收药。2010年7月,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关分局接到举报,从其住处查获206种3655件药品。这些药品批发价超过27万元。29日,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下关法院受审。庭后,记者走访南医大二附院、省中医院等多家医院周边,发现仍有大量药贩在路边收药。
【案件聚焦】
1 从哪收药?
大多是老人来卖吃不完的药
收购价很低,三折都不到
今年39岁的王某是安徽利辛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00年左右来南京卖小百货。2009年九、十月份,王某认识了几个在下关收药的老乡。这些老乡每天拿着牌子在路边或医院附近晃悠,既轻松,赚钱又多。王某向老乡们“取经”后,也做了一块牌子,在多伦路蹲点干起了收药营生。
王某说,向他出售药品的大多是老年人,家庭常用药居多,有感冒药、消炎药、降压药等等,还有注射剂。收购价很低,据王某交代,“只有零售价的两到三折”。
王某还透露了收药的“行规”:一般只收“新鲜”药品(保质期至少还剩一年),保质期还剩半年也收,快到期和已到期的不收。包装完好最好。至于已拆封的收不收,王某没表态。
2 卖到哪去?
两“老板”不定期上门收购
被查时家里还有3655件药品
法官详细询问了回收药品的流向,王某回答说,有两个老板会不定期上门收购。这两个老板也是安徽利辛县人,一个高胖,一个矮瘦,具体姓名不清楚。被查之前,王某向他们出售过两次药品,第一次得款1200元,第二次500余元。一般来说,两折收回来的药品,三折出售给老板,赚一折差价。
2010年7月,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关分局接到举报,到王某住处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了206种3655件药品。这些都是王某从街边收购回来尚未出手的药品。知道后果严重,王某在药监部门上门当天就仓皇出逃了。药监部门见案值较高,移送给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11年8月,躲在安徽老家的王某知道自己被警方网络通缉,主动投了案。
3 如何量刑?
案值超27万元能判五年以上
29日此案未当庭宣判
29日在法庭上听到查封药品的数量,王某很沮丧。他说,自己为了挣钱,跟亲朋好友借了3万元做本金,现在这笔钱打了水漂,说不定还要付罚金,亏大了,心里后悔死了。
刑法第225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个人经营数额在15万至30万元以上的,或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王某家中查获的药品,按批发价计算价值超过27万元。参照量刑标准应当判五年以上,不过,鉴于王某有自首这一法定从轻处罚情形,也有可能低于五年。
庭审结束前,法官向王某重申了非法收药的危害性,王某也表示已经吸取教训。此案未当庭宣判。
【马上探访】
多家医院周边都有药贩在收药
29日庭审结束后,记者到南医大二附院、省中医院等多家医院周边进行走访,发现都有药贩在路边收药。
在距离南医大二附院不远的热河路阅江广场,记者只走了100多步,就看到两块写着“收药”的小木牌。一块摆在电动车后座,旁边没人,另一块挂在路边石墩上,旁边守着一名男子。附近报刊亭的老板告诉记者,广场上远不止两个药贩,他们一般不站在牌子旁边,看到有人走到牌子旁边才会上前交谈。这些药贩比较谨慎,大概记者看上去不像卖药的市民,在牌子旁站了半天都没人搭理。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广场上除了真的收药的,还有借收药骗人钱财的——他们欺负老年人眼神不好,将好好的药接过去打量一番又不要,其实已经趁机调换成过期药或者空盒子,不少老年人曾上过当。
在省中医院附近一家报刊亭,记者也看到了“收药”的小木牌,收药的贩子并不在旁边,但在报刊亭老板处留了电话。记者尝试打过电话,但没人接。
【药监警示】
街头收药给造假提供空间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张宇宾副处长表示,街头回收药品给制售假药提供了一定的空间,街头药贩大多没有识别真假药品的能力,一些地下小作坊生产的假药经他们之手,被回收并销售到市场上,甚至有药贩直接参与造假,把一些过期、失效的药品重新换包装后,销售到农村地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此外,药品是有严格储存条件的,而药贩们根本不懂也不会按照要求来储存,许多药品因保存不当已经变质,却还是流通到市场上,非但不能治病,甚至还会害命!
据介绍,去年11月,南京市药监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网格化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为期三个月的行动中,检查涉药单位550家,取缔街头回收药品60余次,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办各类案件32件,涉案金额共达4千余万元,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打掉了数个非法经营药品的“黑窝点”,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起,3人被检察院批捕,2人被公安部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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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给街头药贩也违法!
张宇宾介绍,在历年专项整治行动中,药监部门发现,目前药品回收的主要来源有三个。一是享受医保人员为了套取医保资金故意从医院或药店多开药品;二是一些人情往来中送的名贵补药;三是居民家中用剩的药品。一些享受医保的人只用支付很少一部分钱就从医院把药开出来,然后卖给收药的人赚取差价。而一些黑心药贩连过期失效药品也回收。
药监部门提醒:参保人员用医保卡配取的药品,如果给亲戚朋友使用,只是违反医保管理规定;如果出售给街头药贩,就是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将被追究相关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将被追究刑责。
家中闲置药品怎么处置?
家中闲置药品怎么处置才妥当?张宇宾表示,目前市药监局已经在全市通过选择认定的零售药店设立了111家“南京市安全用药服务点”(名单已在市药监局网站公布),市民家中有多余的药品,不管是过期失效的,还是合格的,可以交到“安全用药服务点”由药监部门集中处置,千万不要贪图小利卖给药贩子,否则最后伤害的还是普通百姓的利益。
本文关键词:收药,药贩,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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