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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药案件高发 办案检察官建议严把药品广告销售关
2012/4/26 8:56:33作者:李铁柱  摘自:正义网 编辑:鲍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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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 李铁柱)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10年至2012年,海淀院共受理审查批捕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44件55人。海淀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为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犯罪分子甚至伪造国家药品准字批号行骗,并建议相关部门在药品的广告发布以及销售环节加强监管。

    互联网宣传假药已成新趋势

    海淀区检察院调研发现,在销售假药过程中,犯罪分子多为团伙作案,进货、包装、销售、运输等环节均有专人负责,有的甚至委托快递公司送货,形成了完整的制作、销售产业链。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消费者对权威机构或者专家的信任和追捧实施犯罪。“他们有的在药品包装上伪造成家名称,有的在邮寄药品包装内夹带盖有药物研究院财务专用章的门诊收费单,有的伪造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书甚至伪造国家药品准字批号从而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

    据悉,假药销售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利用互联网宣传假药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介,对药品的疗效和功能做虚假承诺和宣传,有的甚至建立专门的网站推销假药。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致案件高发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制售假药案高发的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假药成本低、利润大。“花几元甚至更低的价格就能购进一批劣质的药品或者半成药品,稍微加工后贴上标签就摇身一变变成了少则几百、多则上千的灵丹妙药,价格翻了几十倍。”

    此外,现行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目前,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力度较弱,执行力低下,导致市面上假药横行,难以发现,受害者众多。

    检察官建议:多政府部门应严把广告、销售关

    针对目前制售假药案高发的态势,检察官建议药品监督部门和药品广告管理部门要严把药品广告的审核发布关。“建议开展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活动,对没有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行为严厉查处,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

   “邮政部门要重点打击通过邮政及快递渠道制售假药的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犯罪分子利用邮政信箱和快递服务建立的假药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海淀检察官针对遏制假药销售渠道建议道。
本文关键词:制售假药,假药案件,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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