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济生:做药是做良心 市场经济不能泯灭良心
2006/5/25 14:33:22作者:* 摘自:搜狐健康 编辑:王乐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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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济生(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
我是北京医药股份公司董事长陈济生,也是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的副会长。听了刚才张会长对关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药的看法,我非常赞同这个说法。因为今天中国医药质量协会召开这个会议,是要为齐二药假药案把把脉,实际上就是找到问题的根源。从我来说,在医药流通企业工作了将近30年,在这30年当中,最重要的作为一个医药的经营者,管理一个企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人民的生命负责任,对健康负责任,也就是说要把握住药品的质量,进、销和使用的关口。
市场经济不意味着降低标准
市场进行了改革,现在变成了一个市场经济,但是并不意味着药品的质量就可以降低标准,我们在药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过程中,必然企业要追求利润,但是不能见利忘义,更不能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扭曲了我们的价值观。本来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是治病救命,如果一旦忽视质量,就是现在这种现状,出现了是害人生命的恶果。刚才牛会长讲了药品是特殊商品,必须牢记“特殊”二字,特殊就特殊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不是儿戏,不像其他的东西衣服好看或冷暖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这是生命的问题。
关于齐二药假药案的六点反思
中国这次出现这个问题,是制药行业或者医药行业很大的耻辱,也给我们敲响了很大的警钟,我也在反思这个事情,我们企业没有经营这个东西,我们下属所有的公司没有经营这个药品,但据说北京市有部分商业企业查出曾经销过该类产品,我看了一下还是在一些别的公司,正规的流通企业还没有代理和经营这个。
第一,齐二药是故意而为而非无意之举
它为什么作为一个企业出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原因,刚才也在反思这个问题,有几个原因是我的一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因为这两个辅料完全是不同名称,不同用途,一种是药用辅料丙二醇,另一种是通过非供货渠道购进的二甘醇,二者不存在混淆或者等级或者含量的问题。从采购研制,从控制成本以及生产过程中……都应该发现配方使用不同的,为什么一连贯的监督措施都没有?应该说这是故意而不是无意的。这样的话,完全违背了我们医药行业的道德,是一个道德问题。用非法的手段去降低成本,去追求非法的利润。这是法律所不容的。社会各个方面对这个事情都在谴责。过去有一句俗语,除了抢人劫道的就是卖药的,把卖药和劫道的联系在一起,就是二者都与人的生命直接相关,所以我们行业责任重大。
第二,齐二药内部缺乏严重的科学管理和监控。
尽管是GMP通过的药厂,因为GMP是准入资质,但是获得这个资质并不是一个保险箱,如果有了这个资质不按持续进行自控、监察,就形同虚设。GMP管理当中,从原料进厂时有审批手续,质量监管要发合格证书,生产过程当中要进行核对,生产出来还要进行质量检测,销售出去还要进行不良反应的跟踪,而且还要留样观察,这一系列管理过程有,有一个关口把住,这些假药都不会流入市场,直致人的生命出现危险。内部管理严重出现缺乏监控,形同虚设。把GMP的标准只认为是一个品牌了,是个脸面,是一个保险膜,而不是把GMP作为一个约束自已行为、制约自己的标准。
第三个原因缺乏职业道德。
目前相关部门还在追查具体行为人,谁改变了处方或谁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但是职业道德是医药行业里强调的,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必须有非常好的职业道德。他们的职业道德不仅是领导班子这一层面缺乏,连职工都缺乏这方面的教育,如果他工厂里的职工有这方面的教育,事件发生这么久不能没人问及,直至造成患者死亡,才反馈出来。这个问题比较严重。
当前假药劣药在流通市场和生产环节中,这几年有没有?咱们不能说没有,有!但是发现之后,自己企业发现或者检查出来,马上要去制裁。有的是职工举报或者社会上有揭发的,但为什么这件事情直到人死了才能知道?还有多少人无人记载的死了,就不知道了。人可能在生命的关键时候,用了这个药,后来认为病到这个时候死了,不是药的问题,他不懂。这个危害远不止九个人的概念,这是很缺乏职业道德的。
第四点,在销售过程中,是没有一个规范的流通市场。
中国的GSP是比较细致的,比美国和德国的要求都高,我们强调商业采购下来的药品,还要进行必要的抽检,外观检查、还可以随时进行抽检,送药检部门检查。在国外没有这个,有了合格证就是了,但是我们国家还设立了一个商业上对质量的控制这道关口,实际上是为了更严谨,对人民负责任。但是在它的销售网络里,回避了规范企业的销售,找了一些片面追求利润的社会上的一些小的公司进行销售。北京发生的事情就是在这样的企业当中,逃避了在流通过程中对它质量的监管。
第五,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
我也在想为什么它企业要这么做,谁都会知道这是一个犯罪,只是一个侥幸心理,什么时候被发现的问题,也不排除还有一部分社会的影响。因为社会进入到市场经济之后,市场完全放开了,不乏在人们的价值取向上有偏离的一面,单纯追求利润,忽视我们的责任。只关心价格,而不注重质量,只关心企业的利益,而不注重人民和社会的利益,这是在市场经济当中会出现的,也无法回避的,但是企业应该自律自己的行为。
在社会上,由于我们的体制问题和各方面的问题,看病贵看病难,是普遍百姓反映的问题,这是综合的问题,需要方方面面去做,工业降低成本,商业降低配送成本,让利给百姓,这是总的趋势,无可非议。如果不从药品质量上降低自己的成本,或以偷梁换柱的方法降低药品的生产成本,实际是对人民的犯罪。
过去一段时间,在药品大幅度降价的过程中,包括社会上零配送、零利润,这个时候,说真话,我很担心,担心的不是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而是将来百姓用药的质量问题、疗效问题。这个是不能忽视的,要那样就形而上学了,片面了。我们应该让利,但是不应该影响质量,药品不能用价格论质,而是用质量、疗效保证。这是一个误区,为什么炒作起来呢?因为社会上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出现了不同的消费层面和收入的差异,包括地区的经济差异。我们应该号召企业和流通企业降低成本,合理地让利给百姓,让利给社会,这都是对的,而且我们积极支持;但是价格低于原料成本价格的时候,就不健康,不符合价值规律,必然这里就有假了。
今天有这么多的媒体,大家应该冷静、科学解决医疗体制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不单一强调价格质量,这是一个恶果,应该让所有的人都醒一醒,关注药品质量。这是今天应该提出来的看法,因为有时候我们说这个问题,有些企业说因为你是大国企,可能不降价有你的理由,我们也在让利,我们也在降价,我们觉得有一个道理,它不能违背价值规律,不能应和社会一部分消费人群的需要,弄虚作假,糊弄百姓,那比药价贵还可怕。
第六,做假的手段层出不穷。
也是竞争的需要,开始不顾道德。像社会上的一些假烟假酒这些都有,药品同样也有。齐齐哈尔二厂的事情还是从生产源头上直接做假了,还有一部分是在加工过程当中委托加工当中偷梁换柱做假,还有在流通企业当中,委托加工,用鱼目混珠的方法做假。
在流通企业当中我们曾经发现:有一个名牌的中药,销售跟踪意见时,一个老客户提出来,这个药应该是墨绿色的,怎么这次是黑色的?我们赶紧到现场,拿出两瓶一比,真是,一个墨绿色,一个黑色。不对!我们也有合格检验,我们抽检过,跟厂家核对过,批号什么都对。最后发现,生产企业在北京有办事处,是厂家的一个销售分公司,在这个流通过程中,分公司自己加工了一部分,把一箱里的24瓶拿出来一半,那一半搁上自加工的,要的就是这个厂子品牌、批文号、合格证书,而药物不是原厂生产的,只有部分的。抽检时,抽检到的是是合格的。如果每瓶都抽检,确实一半不合格。最后我们配合北京药监局把整批都收缴了。这个事就发生在企业的流通环节当中。
医药行业是朝阳产业 做药要有良心
这类问题我们防不胜防,建议今天来的媒体能够呼吁所有搞药的,不管从事生产还是生产流通的,唤起良知,应该有责任心,有良心地对待我们的职业,这个问题才能够解决。
医药行业不是个暴利的行业,是朝阳的行业,朝阳在不管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还是降低,还是社会怎么样变革,看病、吃药、保证人们健康都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责任,这个是不能变的。
不管我们怎么去发展,也应该强调注重质量。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发生的事件,应该引起行业的反思。今天在这个会议上,我们就要达成一个倡议,从生产角度和流通企业角度倡议,从自己做起,本企业做起,本着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做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也要严格地打击和阻止这样的不好的商品和行为进入我们的医药市场。也就是一句话,净化医药生产和流通市场。我的发言到这里。
作为医药的经营者 对人民的生命负责是我的职责
我是北京医药股份公司董事长陈济生,也是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的副会长。听了刚才张会长对关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药的看法,我非常赞同这个说法。因为今天中国医药质量协会召开这个会议,是要为齐二药假药案把把脉,实际上就是找到问题的根源。从我来说,在医药流通企业工作了将近30年,在这30年当中,最重要的作为一个医药的经营者,管理一个企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人民的生命负责任,对健康负责任,也就是说要把握住药品的质量,进、销和使用的关口。
市场经济不意味着降低标准
市场进行了改革,现在变成了一个市场经济,但是并不意味着药品的质量就可以降低标准,我们在药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过程中,必然企业要追求利润,但是不能见利忘义,更不能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扭曲了我们的价值观。本来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是治病救命,如果一旦忽视质量,就是现在这种现状,出现了是害人生命的恶果。刚才牛会长讲了药品是特殊商品,必须牢记“特殊”二字,特殊就特殊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不是儿戏,不像其他的东西衣服好看或冷暖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这是生命的问题。
关于齐二药假药案的六点反思
中国这次出现这个问题,是制药行业或者医药行业很大的耻辱,也给我们敲响了很大的警钟,我也在反思这个事情,我们企业没有经营这个东西,我们下属所有的公司没有经营这个药品,但据说北京市有部分商业企业查出曾经销过该类产品,我看了一下还是在一些别的公司,正规的流通企业还没有代理和经营这个。
第一,齐二药是故意而为而非无意之举
它为什么作为一个企业出现这个问题,分析这个原因,刚才也在反思这个问题,有几个原因是我的一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因为这两个辅料完全是不同名称,不同用途,一种是药用辅料丙二醇,另一种是通过非供货渠道购进的二甘醇,二者不存在混淆或者等级或者含量的问题。从采购研制,从控制成本以及生产过程中……都应该发现配方使用不同的,为什么一连贯的监督措施都没有?应该说这是故意而不是无意的。这样的话,完全违背了我们医药行业的道德,是一个道德问题。用非法的手段去降低成本,去追求非法的利润。这是法律所不容的。社会各个方面对这个事情都在谴责。过去有一句俗语,除了抢人劫道的就是卖药的,把卖药和劫道的联系在一起,就是二者都与人的生命直接相关,所以我们行业责任重大。
第二,齐二药内部缺乏严重的科学管理和监控。
尽管是GMP通过的药厂,因为GMP是准入资质,但是获得这个资质并不是一个保险箱,如果有了这个资质不按持续进行自控、监察,就形同虚设。GMP管理当中,从原料进厂时有审批手续,质量监管要发合格证书,生产过程当中要进行核对,生产出来还要进行质量检测,销售出去还要进行不良反应的跟踪,而且还要留样观察,这一系列管理过程有,有一个关口把住,这些假药都不会流入市场,直致人的生命出现危险。内部管理严重出现缺乏监控,形同虚设。把GMP的标准只认为是一个品牌了,是个脸面,是一个保险膜,而不是把GMP作为一个约束自已行为、制约自己的标准。
第三个原因缺乏职业道德。
目前相关部门还在追查具体行为人,谁改变了处方或谁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但是职业道德是医药行业里强调的,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必须有非常好的职业道德。他们的职业道德不仅是领导班子这一层面缺乏,连职工都缺乏这方面的教育,如果他工厂里的职工有这方面的教育,事件发生这么久不能没人问及,直至造成患者死亡,才反馈出来。这个问题比较严重。
当前假药劣药在流通市场和生产环节中,这几年有没有?咱们不能说没有,有!但是发现之后,自己企业发现或者检查出来,马上要去制裁。有的是职工举报或者社会上有揭发的,但为什么这件事情直到人死了才能知道?还有多少人无人记载的死了,就不知道了。人可能在生命的关键时候,用了这个药,后来认为病到这个时候死了,不是药的问题,他不懂。这个危害远不止九个人的概念,这是很缺乏职业道德的。
第四点,在销售过程中,是没有一个规范的流通市场。
中国的GSP是比较细致的,比美国和德国的要求都高,我们强调商业采购下来的药品,还要进行必要的抽检,外观检查、还可以随时进行抽检,送药检部门检查。在国外没有这个,有了合格证就是了,但是我们国家还设立了一个商业上对质量的控制这道关口,实际上是为了更严谨,对人民负责任。但是在它的销售网络里,回避了规范企业的销售,找了一些片面追求利润的社会上的一些小的公司进行销售。北京发生的事情就是在这样的企业当中,逃避了在流通过程中对它质量的监管。
第五,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
我也在想为什么它企业要这么做,谁都会知道这是一个犯罪,只是一个侥幸心理,什么时候被发现的问题,也不排除还有一部分社会的影响。因为社会进入到市场经济之后,市场完全放开了,不乏在人们的价值取向上有偏离的一面,单纯追求利润,忽视我们的责任。只关心价格,而不注重质量,只关心企业的利益,而不注重人民和社会的利益,这是在市场经济当中会出现的,也无法回避的,但是企业应该自律自己的行为。
在社会上,由于我们的体制问题和各方面的问题,看病贵看病难,是普遍百姓反映的问题,这是综合的问题,需要方方面面去做,工业降低成本,商业降低配送成本,让利给百姓,这是总的趋势,无可非议。如果不从药品质量上降低自己的成本,或以偷梁换柱的方法降低药品的生产成本,实际是对人民的犯罪。
过去一段时间,在药品大幅度降价的过程中,包括社会上零配送、零利润,这个时候,说真话,我很担心,担心的不是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而是将来百姓用药的质量问题、疗效问题。这个是不能忽视的,要那样就形而上学了,片面了。我们应该让利,但是不应该影响质量,药品不能用价格论质,而是用质量、疗效保证。这是一个误区,为什么炒作起来呢?因为社会上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出现了不同的消费层面和收入的差异,包括地区的经济差异。我们应该号召企业和流通企业降低成本,合理地让利给百姓,让利给社会,这都是对的,而且我们积极支持;但是价格低于原料成本价格的时候,就不健康,不符合价值规律,必然这里就有假了。
今天有这么多的媒体,大家应该冷静、科学解决医疗体制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不单一强调价格质量,这是一个恶果,应该让所有的人都醒一醒,关注药品质量。这是今天应该提出来的看法,因为有时候我们说这个问题,有些企业说因为你是大国企,可能不降价有你的理由,我们也在让利,我们也在降价,我们觉得有一个道理,它不能违背价值规律,不能应和社会一部分消费人群的需要,弄虚作假,糊弄百姓,那比药价贵还可怕。
第六,做假的手段层出不穷。
也是竞争的需要,开始不顾道德。像社会上的一些假烟假酒这些都有,药品同样也有。齐齐哈尔二厂的事情还是从生产源头上直接做假了,还有一部分是在加工过程当中委托加工当中偷梁换柱做假,还有在流通企业当中,委托加工,用鱼目混珠的方法做假。
在流通企业当中我们曾经发现:有一个名牌的中药,销售跟踪意见时,一个老客户提出来,这个药应该是墨绿色的,怎么这次是黑色的?我们赶紧到现场,拿出两瓶一比,真是,一个墨绿色,一个黑色。不对!我们也有合格检验,我们抽检过,跟厂家核对过,批号什么都对。最后发现,生产企业在北京有办事处,是厂家的一个销售分公司,在这个流通过程中,分公司自己加工了一部分,把一箱里的24瓶拿出来一半,那一半搁上自加工的,要的就是这个厂子品牌、批文号、合格证书,而药物不是原厂生产的,只有部分的。抽检时,抽检到的是是合格的。如果每瓶都抽检,确实一半不合格。最后我们配合北京药监局把整批都收缴了。这个事就发生在企业的流通环节当中。
医药行业是朝阳产业 做药要有良心
这类问题我们防不胜防,建议今天来的媒体能够呼吁所有搞药的,不管从事生产还是生产流通的,唤起良知,应该有责任心,有良心地对待我们的职业,这个问题才能够解决。
医药行业不是个暴利的行业,是朝阳的行业,朝阳在不管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还是降低,还是社会怎么样变革,看病、吃药、保证人们健康都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责任,这个是不能变的。
不管我们怎么去发展,也应该强调注重质量。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发生的事件,应该引起行业的反思。今天在这个会议上,我们就要达成一个倡议,从生产角度和流通企业角度倡议,从自己做起,本企业做起,本着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做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也要严格地打击和阻止这样的不好的商品和行为进入我们的医药市场。也就是一句话,净化医药生产和流通市场。我的发言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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