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产品盗用合法批号消费者需擦亮眼睛
2011/9/15 9:53:59作者:黄星星 摘自:中国医药报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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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黄星星
近日,辽宁省辽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了协查函,让广州方面对标示为“广州康仕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异黄酮金因软胶囊”产品进行调查,广州的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发现“卫食健字(2002)第0108号”批文核准的产品名称为“金因康牌金因康软胶囊”,并非“大豆异黄酮金因软胶囊”,且生产单位为“广东高盛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华生元基因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而“广州康仕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未持有该局核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至此,又一桩套用他人批号的假冒产品被依法查处了。
这种保健食品、药品批号“张冠李戴”的行为由来已久,一直干扰着正常的市场。在购买保健食品、药品的过程中,很多消费者对产品批号的了解不甚明晰,被非法商家伪造的证书、批号所迷惑,落入陷阱。
盗用外地批号
保健食品以假乱真
不法商家违法违规,产生了五花八门的套用合法批号的“马甲戏法”,常见的伎俩有:盗用别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或一个产品出问题换个名称包装再上市,批号不变的。例如:今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查处的“中华回春宝” ,原名就是“力创牌圣力达胶囊”。
为了不被监管部门发现,不被消费者察觉,这些不法商贩往往采取了异地冒用批号的方法,天南海北地“借用”其他公司的批号,常常是南方之橘变成了北方之枳,遥远的天山草药换个头脸出现在中原大地。部分拥有合法批号的商家,为了获取资金,也不惜“出租” 身份,给识别和监管带来了困难,如果一时疏忽大意,就被蒙混过关。
这些未经过批准检验的产品流入市场,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带来了隐患。除了保健食品之间的“马甲戏法”,更恶劣的还有非药品冒充药品,盗用药品批准文号。
仿冒国药准字
假药大肆流窜网售
今年3月,“同仁清肺胶囊”、“胰复清片”、“益肾清脑降压宁胶囊”3种假药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曝光。这些假药一律为使用伪造的军队研究院或权威机构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宣称具有治疗疾病的疗效。其中,“同仁清肺胶囊”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240”。经核实,使标示的研制单位为虚假机构,系盗用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的批号。而“胰复清片” 的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8716”。经核实,标示的研制单位为虚假机构,标示的批准文号为无效文号。
近年来,盗用批准文号的现象随着正规药店的发展有所收敛,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市场成为他们新的温床,大量假药打着权威机构、合法批号的外衣招摇撞骗,骗取患者的信任,敛聚大量钱财。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邮购药品要慎重。遇到可疑的保健食品、药品,应当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查询,确认此产品的产地与厂家。
本文关键词:假劣、产品、盗用、合法、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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