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黑医”泛滥根源在罚不及罪 违法成本低
2011/12/8 9:48:30作者: 何兴丽 摘自:生活报 编辑: 齐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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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7月14日至25日,哈尔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公安、药监等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战役一号行动。取缔黑诊所127家,发现无证和超范围行医、过期药品和假神医、使用假药等诸多问题。
据了解,哈市登记在案的正规诊所有700余家,而11天打掉黑诊所达127家。“黑医”缘何泛滥?记者采访获悉,“黑医”违法成本低、患者图方便图省钱是“黑医”存在的主要成因。而“黑医”屡禁难绝的根本原因是处罚太轻,根据现行规定,首次处罚“黑医”最高罚款仅1万元,罚不及罪让“黑医”肆无忌惮、泛滥成灾。
目前,卫生部门正在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对因非法行医被第三次查处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因一:患者盲目选择黑诊所
7月14日,记者随执法人员查处位于泰海小区27栋的新春门诊时,曾询问患者选择黑诊所就医的原因,一名老人说:“就图个方便,这里又便宜点。”
记者随同检查期间多次听到类似的话,很多患者在执法人员查处黑诊所时表现得很茫然,均称选择这样的诊所就是图方便、图省钱,没看有没有执照。
据哈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科科长张凤国介绍,被查处的黑诊所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通常从业人员也无《医师执业证书》,卫生条件很差、消毒设施不符合要求,一次性用品重复使用、医疗器械不进行消毒,根本无法保障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治安隐患。很多患者因为自我保护意识差,盲目地选择黑诊所就医,这是黑诊所存在的原因之一。
成因二:“黑医”违法成本太低
张凤国说,“黑医”普遍存在的另一原因是违法成本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才罚1万,相对于“黑医”的暴利而言,业主根本不在乎。违法成本低导致黑诊所被查了又开,始终难于灭绝。
不过,2008年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仍继续非法行医的,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探讨:“黑医”首次被查就该严惩
目前,哈市初步拟定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监测哨点,加大打击密度和力度。完善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因非法行医被第三次查处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人士表示,想要彻底打击非法行医,目前的“二次以上”追究刑责,还不够严厉,应该首次查获就惩罚到位,使其终身不能再从事非法行医。
另外,哈市近日还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二号行动:严厉打击以“义诊”、“免费体验”、“健康普查”等为旗号,实为推销药品、保健品的非法义诊活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三号行动:严厉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取缔早夜市非法诊疗活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四号行动:严厉打击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五号行动:严厉打击药店内设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及内设静点病床,开展非法静点行为。
据了解,哈市登记在案的正规诊所有700余家,而11天打掉黑诊所达127家。“黑医”缘何泛滥?记者采访获悉,“黑医”违法成本低、患者图方便图省钱是“黑医”存在的主要成因。而“黑医”屡禁难绝的根本原因是处罚太轻,根据现行规定,首次处罚“黑医”最高罚款仅1万元,罚不及罪让“黑医”肆无忌惮、泛滥成灾。
目前,卫生部门正在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对因非法行医被第三次查处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因一:患者盲目选择黑诊所
7月14日,记者随执法人员查处位于泰海小区27栋的新春门诊时,曾询问患者选择黑诊所就医的原因,一名老人说:“就图个方便,这里又便宜点。”
记者随同检查期间多次听到类似的话,很多患者在执法人员查处黑诊所时表现得很茫然,均称选择这样的诊所就是图方便、图省钱,没看有没有执照。
据哈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科科长张凤国介绍,被查处的黑诊所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通常从业人员也无《医师执业证书》,卫生条件很差、消毒设施不符合要求,一次性用品重复使用、医疗器械不进行消毒,根本无法保障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治安隐患。很多患者因为自我保护意识差,盲目地选择黑诊所就医,这是黑诊所存在的原因之一。
成因二:“黑医”违法成本太低
张凤国说,“黑医”普遍存在的另一原因是违法成本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才罚1万,相对于“黑医”的暴利而言,业主根本不在乎。违法成本低导致黑诊所被查了又开,始终难于灭绝。
不过,2008年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仍继续非法行医的,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探讨:“黑医”首次被查就该严惩
目前,哈市初步拟定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监测哨点,加大打击密度和力度。完善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因非法行医被第三次查处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人士表示,想要彻底打击非法行医,目前的“二次以上”追究刑责,还不够严厉,应该首次查获就惩罚到位,使其终身不能再从事非法行医。
另外,哈市近日还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二号行动:严厉打击以“义诊”、“免费体验”、“健康普查”等为旗号,实为推销药品、保健品的非法义诊活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三号行动:严厉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取缔早夜市非法诊疗活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四号行动:严厉打击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五号行动:严厉打击药店内设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及内设静点病床,开展非法静点行为。
本文关键词:“黑医”泛滥,根源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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