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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发布2007年第三季度药品消费警示公告
2007/10/25 9:59:28作者:* 摘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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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保健品广告市场秩序,切实打击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近日,对全市30余家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保健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21金骨王、康大夫降压片等虚假违法广告药品16种,发现延更丹、胎盘明目帖等虚假违法广告保健品11种,查获发布虚假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的单位15家。2007年10月18日,该局将该查实的虚假违法广告药品、保健品及违法发布单位刊登在当地日报上,发布消费警示公告。
本文关键词:内蒙古,药品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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