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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局暂停销售五种违法广告药品
2007/8/15 11:05:36作者:* 摘自: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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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局向市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各县食药监局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暂停销售北京同仁堂生产的化瘀丸等5个违法广告药品。这是根据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省政府《关于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和省食药监局《关于查处在药品广告宣传中擅自扩大功能主治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严重误导公众药品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此次暂停销售的药品有:北京同仁堂生产的化瘀丸,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太欣安救尔心胶囊,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北京国医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生津茶,贵州老来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刺参九正合剂。

     这些药品被暂停销售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监测到上述五种药品夸大宣传功效,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违法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除益气生津茶以外的四个品种均属于处方药品。《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处方药品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不负责的虚假宣传,欺骗了消费者,严重误导公众,给人民群众用药带来了安全隐患。食药监部门依法予以公告后,这些产品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紧急在全市范围内暂停销售上述5种药品。同时,将采集到的违法广告药品视频画面和有关资料等证据已移交到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本文关键词:邯郸,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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