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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防假药出新规 医药代表必须实名登记
2007/7/26 11:16:05作者:通讯员 章瑚 记者 李欣阳 摘自:杭州网-都市快报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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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温州的黄女士患有肠胃疾病,医生给她开了“肠胃舒”软胶囊,吃完之后,她在就近的药店再买了几盒。 可让她奇怪的是,药房里卖的和医院里开出的药外包装并不一致,店员说,该产品刚刚换了外包装。带着疑惑,黄女士又吃了几天新买的药,感觉效果并没有原先的显著。

  “该不会是假药吧?”黄女士找到了当地的药监部门。

  温州市药监局稽查处连同生产厂家介入调查发现,所谓的新包装确实是假药。

  商家叫起了屈,“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假药啊。”

  这家位于温州括苍西路的药房老板称,送这批货的人叫潘伟,自称是云南优克制药公司的医药代表,洽谈的时候,也向店里出示了一大叠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进货发票等,同时给出了一个很诱惑人的低价,“看上去都挺正规的,我们也分辨不出来。”

  假的医药代表很可能会让假药从源头流入市场

  在鹿城区药业协会会长张惠敏看来,药房老板的叫屈正好点出了症结的所在,“现在有一些假的医药代表,假身份证明几能乱真,同时辅以低价诱惑,从而使假药从源头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市场。”

   “今年5月1日,国家新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做出规定:医药代表在销售药品时,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授权书复印件。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采购方核实。”

  “但是这个核实权放在采购方手里,在实际运行中,效果并不好。”张惠敏表示,大部分的药房辨别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偏弱,这次的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医药代表的身份真伪由药业协会来核实

  “这种危险的苗头必须予以制止,”张惠敏说,从今年3月开始,药业协会就在探索一种全新的医药代表实名登记制度,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们专门制作了一本《鹿城区药品营销人员登记证》,其实就是一个身份凭证。凡在鹿城区药店销售药品的医药代表,要求他来协会做好档案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厂家名称等,然后由我们核实身份真伪,通过审核的人员,药店就可以放心购买他们的产品。”张惠敏说,目前已有9个不同厂家的营销人员做了登记,他们的身份在通过验证后,输入协会资料库。

  “现在是起步,以后会有越来越多正规渠道的营销人员进到资料库里。药店如果想核实营销人员身份,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到协会里来,请求识别真伪,这样可有效防止购到假药。”

本文关键词:浙江,假药,医药代表,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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