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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1部门开查假劣药品
2007/4/11 10:00:47作者:记者 张毅 实习记者 黄晓姣 摘自: 辽一网-华商晨报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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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11部门开展最大规模清查假劣药品行动,法院和检察院加入行动

  晨报讯 (记者 张毅 实习记者 黄晓姣) 沈阳市将深挖非法药品经营网络渠道和背后的腐败线索。

  4月10日,沈阳市召开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法院等11个部门将在年底前对沈城的假劣药市场进行有史以来的最大规模整治。

  此次行动将以查处药品黑库房和打击流动黑药贩为重点,旨在年底前,南六市场假劣药品得到根本整治,争取从国家重点监管的药品市场“黑名单”上消失。

  南六市场是东北最大的药品集散地,但也存在着大量假劣药,已成为国家重点整治的药品市场之一。特别在今年1月,公安和药监部门在南六地区查获了300多万元的假药,其中发现了大量用于治疗重症患者的假冒“人血白蛋白”,引起了沈阳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当天的会议上,沈阳市政府副市长王英宣布,此次行动包括沈阳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食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国税局、物价局、行政执法局等11个部门。行动为期近一年。

  据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燕玲介绍,今年整治中,将法院和检察院加入了整治行动中,将深挖非法药品经营网络背后的腐败线索,惩处“黑网”相关的公职人员。

  多把利剑

  检察院: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协同公安部门打击涉药犯罪行为。

  法院:为各执法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维护行政执法秩序。

  纠风办:将各单位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纠风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全面负责协调工作。

  税务局:对药房等单位的税务发票工作进行全面审核,从账目上确保药品的流向和真伪情况。

  卫生局、食药监局:沈城主要医院制剂室内的特色“处方”也将受到卫生部门监管,对于生产不合格或减少制药程序的单位的负责人,卫生和药监部门将取消其制剂资格。

  物价局:对药品销售的价格进行管理。

  工商局:对无证屡教不改和违规情节较重的违法单位将直接取消经营资格。

  公安、行政执法局:对不法商贩利用小招贴或在医院和公园早市摆牌设点,公开或暗地非法收购药品,进行大规模整治。

  (华商晨报) 

本文关键词:假药,假劣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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