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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医生陷入打假怪圈
2007/3/14 9:32:56作者:* 摘自:华商报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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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假多年,王恩泰一度曾相信自己必胜,现在更多的是感到寒心与迷茫
 
 
  近来王恩泰还在整理举报信,他仍未放弃打假
  
 本报去年3月10日有关王恩泰的报道 
  核心提示 

  一年前,本报曾报道岐山县一名六旬退休医生自购11万元假药作证据,准备与售卖假药的集团公司“决一死战”的打假故事。但事隔一年,他不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反而陷入怪圈不能进退,这条越来越艰难的打假维权路,他越走越失望。同时,他的故事也暴露出个体打假人在现行体制下“一个人战斗”,将注定会碰到种种困惑。 
  被报道的故事 
  67岁的王恩泰这些天寝食难安,情绪很坏,激动、烦躁……又是一年“3·15”,但他的五年打假维权路似乎走进了死胡同。“本来以为媒体报道了,有关部门重视了,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但却是今天这个样子,你说我能不气愤吗?“3·15”又到了,你说我还有希望吗?” 
  他说,之所以表现得如此激愤,是因深感无望。 
  王恩泰是岐山县蔡家坡镇的一名退休医生,一年前的3月10日,本报以《为打假,自掏11万买假药》为题报道过他的打假故事: 
  2002年,王退休后被返聘到陕西炎黄集团做“肝病咨询医生”,在辗转到该集团山东、福建等销售网点坐诊期间,发现该集团向患者售卖“三无”假药,并夸大假药的治疗效果,把一种毫无疗效的保肝药说成有81%的治疗效果,加上他在该集团内受到不公正的个人待遇,他决定打假。在举报、反映多次无果后,为了有“实证”,他借款买了价值11万元的此类假药,准备“搞掉这个售假团伙,维护广大患者利益”。 
  对于这个故事,王恩泰自我评价说:“其实,我也没有多么高尚,我就是一个普通医生,促使我非得和炎黄集团势不两立不可的重要原因是,我在炎黄集团工作的时候,有一次摔伤了腰椎,卧床两个多月,不但没有拿到我应该拿的医疗费等,还被辞退了,我很气愤,就想揭发它!同时,我也想,这样做,既维护我个人的权益,也告诉了所有受骗患者一个真相。这是做人和做医生应该有的良心。”如今,被王恩泰举报过的炎黄集团虽然被陕西省、西安市药监部门多次行政处罚,也停止了王所举报的多种假药的销售,但作为个体打假人的王恩泰,在付出了超出常人的决心和毅力后,却没有得到任何令他欣慰的回馈。 
  3月11日,记者在蔡家坡再次见到王恩泰,与一年前相比,他的身体状况基本没什么变化,还是满头白发,坐在一堆举报材料中娓娓道来。 
  所不同的是精神状态,与一年前的信心十足踌躇满志相比,他如今很容易激动和愤怒。在介绍情况的时候,总是来来回回地在房间里走动,说话时不注意逻辑,一激动就从一个话题扯到另一个话题,无意识地重复一些内容,无意识地打断记者的提问。
 被封存的假药 
  王恩泰说,去年《华商报》报道后,他继续向陕西省、西安市药监局举报,希望能彻查炎黄集团的全部违法违规行为。当年7月17日,两级药监部门突然派人来到王恩泰家,称根据相关执法条例,需要将王恩泰买的假药带走封存,并承诺8月底就可结案,将给老王一个答复。 

  王恩泰起初不愿意药品被拉走,他说这是自己买的药,药监部门无权拉走,但“为了配合办案”,还是勉强同意了,他提出只能封存在岐山,不能拉回西安。药监局同意了他的提法,随后,把药品封存在岐山县药监局。 
  8月底,案子并没有结。王恩泰急了,他觉得自己被“忽悠”了。 
  8月31日晚,他坐上火车去北京。9月1日,他找到国家信访局,实名举报了炎黄集团全国范围内售卖假药的情况,同时反映了他个人的遭遇,希望得到重视。国家信访局来人了。去年11月,国家信访局接到王恩泰的情况反映后,非常重视,一名董姓处长赶到西安了解此案,并会同陕西省信访局以及陕西省药监局、西安市药监局等单位领导,一同赶赴岐山专门就王恩泰自购假药揭黑的情况开专题会。当时,炎黄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也被叫到会上。 
  据参加此次会议的岐山县卫生局纪检书记崔占平回忆,当时来了七八个领导,在会上,信访部门的领导听取了药监部门和炎黄集团的情况汇报后,认为药监部门在接到举报过程中,查处不力,没有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引起了当事人王恩泰的不满,不断上访,有关部门是有责任的。同时,希望尽快结案,该移交司法的移交司法,不能再拖,要尽快给举报者答复。 
  王恩泰说,当日的会议期间,他被叫进会场,给了他两分钟的发言时间。“两分钟能说个啥?我打假五年了,两分钟根本没有办法说清说透,但是没有办法。”虽然在会上没有把他多年的委屈和想得到的结果说明白,但老王想:这么多领导重视,这个事情肯定有希望了。 
  被查处的情况 
  崔占平说,因为王恩泰退休前是岐山县卫生系统的人,所以如今卫生局负责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情,同时,也帮助王恩泰以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家信访局来人后,岐山县卫生局曾安排崔占平多次到西安了解办案情况。据崔说,去年他到省、市药监局,见到了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案子已经“按照专题会精神”移交给了案发企业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王恩泰对此倒是认可,他说炎黄集团售卖假药涉嫌作假进行经济诈骗,属于刑事案件,理应由公安经侦来介入。 
  但在移交前,这两级药监部门已经对炎黄集团先后进行过四次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累计高达110万元,处罚理由主要是查到并认定了炎黄集团的假药。在王恩泰出示的举报材料里,其中有一份2005年4月西安市药监局出具的《对举报人举报情况的答复》,其称:根据患者举报,我局对西安炎黄中医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从2004年2月至2004年10月销售及邮购的“强力抗E”等五种药品包装无任何标识,初步认定是该医院的制剂。经调查,该医院无《医疗机构制药剂许可证》,该五种药剂也未经省药监部门批准,为非法制剂。 
  王恩泰说,四次处罚过程中,药监部门都没有移交司法。而他认为,不应该仅仅行政处罚了事,因为炎黄集团售卖假药的行为,已经坑害了患者,甚至延误了患者病情,涉嫌非法经营和诈骗,应该更严厉地追究其罪责。 
  昨日,记者分别联系到省药监局及西安市药监局有关此事的相关负责人,他们认为,当时多次查处过程中,为何不移交司法的原因是,“涉案数额不够,按照相关规定,要达到5万,才能移交公安,但是每次查处的数额价值都不到,所以只能行政处罚。”但问及为何信访部门介入后又要移交呢,他们称,“王恩泰那里的药价值够5万了,所以按程序移交。” 
  王恩泰说,炎黄集团在全国多个城市都有非法售卖假药的情况,如果只是按每次个案查处的数额肯定不够立案,但要是多处销售点累计,查处发货源头,数额定然超过立案标的,“我失望的就是这点,药监部门一直没有这样去查。” 
  药监部门官员认为,每次查处的时间和药品都不一样,按照相关规定,是不能累积立案的。而且,“王恩泰的这个事情,里面很复杂,我们现在移交了,就等待公安机关去调查吧。详细情况你们可以去采访公安局。” 
被争议的证据 
  正是因为多次查处过程中“案值不够不能移交”,王恩泰为了给药监部门提供“证据”,才在2005年下了狠心,向亲戚朋友借了五六万元,加上自己的多年积蓄———自己买假药准备证据!他自称,他先后多次在炎黄集团下属的西安炎黄中医院花了8.7万元,买了价值11万元的各 
种假药。 
  王恩泰解释,炎黄集团销售那些假药时,采取了“买三送一”的方式,所以买价值11万的药只花去8.7万元。 
  但就是这些提供给药监部门的“证据”,此后却引出了争议。 
  炎黄集团相关负责人在当日信访局领导主持的主题会上称,王恩泰的这些假药中,只有价值4.2万元的出自炎黄中医院,其他的“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我们还怀疑他自己造假药呢”! 
  炎黄集团还称,王恩泰私下向炎黄医院的内部人员花钱买了几万元的药品发票来冒充。 
  对于炎黄集团指称的“假发票事件”,王恩泰说他哭笑不得:一个坚持打假的人,竟然用这种假发票的低级手段来达到“立案”的目的,未免也太愚蠢了吧。况且,在他买完药举报后,曾带着岐山县公安局和药监局的人到炎黄集团,找到库管员姬某做过笔录,姬某称王恩泰就是从炎黄买的药。 
  但就是这名姬某和另外一名收费员,后来却又改口称:王恩泰从他们手里私下花1800元买了数万元的药品发票。 
  不但证据有争议,而且自己还被指称也是“造假者”,王恩泰激动了:“如果我作假,那么可以让公安局来调查我,我不害怕!我倒要看看查到最后,到底是谁在说谎?谁在作伪证?” 
  就“假发票”事件,药监部门表示,希望警方介入后能查个水落石出。 
  他认为,为什么炎黄集团只承认4.2万元的药,那就是害怕达到5万要追究刑事责任。他透露了一个细节:得知他买了药要告发他们的信息后,炎黄集团曾派过相关负责人来蔡家坡找过他,企图“私了”,但被他断然拒绝了。 
  昨日,记者联系到目前受理此案的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经侦大队,据负责此案的李警官说,大队确实已受理了此案,此前是药监部门移交到分局治安科的,后来经侦大队从治安科接手的,目前是按涉嫌“售假”立的案,但警方尚无明确调查结果,“因为时间长,经过的部门多,涉及的问题复杂,所以调查的难度很大……” 
被搁浅的个体 
  王恩泰近来晚上都睡不着,每当凌晨三四点,他就起身伏案,一遍又一遍地写反映材料,一份材料大约二三千字,他要写四五个小时,逐字逐句推敲。他感觉好像给自己找了个事干,否则的话,难以平静下来。 
  不写材料的时候,他就在屋内走来走去,不断地喝水,然 
后“逮”着一个合适的人,就会给人家滔滔不绝地讲他的事情,“经过四五年都解决不了,国家信访局的领导都专门为我的事情来过,都解决不了,我感到很失望,很失望。” 
  作为个体打假者,老王目前的处境,到底有些什么办法?老王也找过消费者协会,也咨询过律师,但他觉得都不是最理想的解决办法。 
  宝鸡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百存说,如果按患者(消费者)的立场向售假方索赔,王恩泰这种情况似乎超出了一般患者的“条件”,也就是说,他故意去买假,而且数量巨大,超出了患者用药的极限。所以按照消法双倍索赔确实还是存在争议,如果调解无效,最后可能需要法律介入,“但证实是假货后,要求卖方原价退货,这是没有问题的。” 
  宝鸡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新泰说,从王恩泰这个打假过程来看,他不是以简单的索赔为目的的,如果从其出于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良心,他自购假药担当打假人确实值得敬佩。从这个案子的进程来看,王恩泰能挽回个人损失的最好的办法还是起诉卖方。 
  何律师说,作为一般的举报人,可能也就是发封信或者提供一些简单物证,基本不牵涉“举报成本”的情况,但王恩泰却不一样,用自购假药这种特立独行的方式举报,搭进去了自己几万元钱,还有举报和反映过程中的各种车旅费、通讯费、食宿费等等,都是“举报成本”。 
  何律师分析,如果王恩泰想挽回这些损失,仅仅依靠行政部门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药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被举报单位的时候,可以协调被举报单位给购买假药的王恩泰以退货或者赔偿,但如果协调无效,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要通过法律渠道。“这样才能保证举报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我认为,这也是解决王恩泰目前个体损失的最有效的办法。” 
  “你有没有想过民事诉讼,从法律渠道获得赔偿?” 
  “我买假药就不是为了我个人索赔,我主要是收集证据,目的是要让查这个集团的,要追究他们刑事责任的,要让所有患者知道,谁在害人!如果我以消费者或者患者的个人名义进行民事索赔,我打假的意义何在?” 
  王恩泰说,又到“3·15”了,想想这五年的打假经历,他觉得很寒心,感觉走到尽头时才发现是一个死胡同,一个更大的“骗局”,这五年经历让他心力交瘁。他愤慨地说:“这些天,我一边写举报材料,一边想着拿啥钱去给人付这个月的借款利息,这样的滋味别人是无法体会的……”
本文关键词:假药,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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