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打假信息>> 打假信息>> 具体文章
关于查处假药“苦参软膏”的通知
2006/4/5 15:01:09作者:hay 摘自: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白海燕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稽查大队:

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关于依法查处宁波倍的福药业有限公司制售假药“苦参软膏”的函》(食药监市函[2005]113号),宁波倍的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苦参软膏”已于2003年9月29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转让,并注销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84)。请各分局结合辖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若发现标示宁波倍的福药业有限公司2003年9月29日以后生产的“苦参软膏”,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局稽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本文关键词:苦参软膏
本文已经被阅读了:2041次
→ 读者评论意见:
  • 4275: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http://www.nanss.com/yuedu/8717.html 就在我身边作文:http://www.nanss.com/xuexi/9059.html 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http://www.nanss.com/gongzuo/8515.html 刺激战场名字:http://www.nanss.com/mingcheng/9469.html
→ 请发表您的评论:
文章评分:很好一般不好
您的名字: 必填
您的邮箱:
评论意见:

还可以输入

查看结果







如果您有长篇大论,请点击这里向我们投稿。
→ 相关文章: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