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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字号”仿冒药品局部泛滥
2006/8/14 10:38:05作者:* 摘自: 金羊网-羊城晚报  编辑:白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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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谁在消费之仿冒药品 


  “食字号”仿冒药品、保健品在广州市城乡结合部药店泛滥,而这些仿冒药是从广东成人用品市场批发来的 

  这些仿冒药根本无法保障其所标榜的疗效,一旦被消费者误当成药品服用,就有可能延误病情,危害健康 

  药监部门认为这些违法行为的性质目前仍很难界定,管理上又存在着多头管理,让不法企业钻了政策空子 

  什么是食字号、药字号? 

  食品、保健品和药品均使用不同的批准文号,而这些批准文号在近几年又因为审批权限移交、政策调整和法规修订等原因,曾有过更换。 

  对于药品,现在国家规定统一使用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号,即平常所说的“药字号”。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自2003年6月30日后生产的药品实施新的批准文号,格式是:国药准字+1位拼音字母+8位数字,字母用拼音字头表示药品类别,数字表示批准药品生产的部门、年份及顺序号。 

  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则是“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第××号”。其中2003年以前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卫食健字”,2003年以后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国食健字”。而保健品的“药健字”在2004年前已被取消,市场上已不允许这种批号流通。 

  而食品的批准文号则是“卫食字”号,平常也被称为“食字号”。


  仿冒药品的“食字号”产品堆满货架,俨然一个药品批发商店 

  “食字号”药品来自成人用品市场 

  继名牌药品外包装被杂牌药品仿冒,“药字号”知名品牌被“食字号”仿冒等事件被媒体一一披露之后,近日又有读者向本报报料称,许多“食字号”的药品、保健品正堂而皇之地上了药店的货架,尤其在城乡结合部或一些个体经营的药店,情况尤为严重。而记者经过近两周的调查,从一些业内人士口中得知,这些仿冒药品的“食字号”产品竟来自位于广州站前横路的广东成人用品市场。半数商店批发“食字号”仿冒药品 

  在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的广东成人用品市场里,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有差不多一半的商店是专门从事食品、保健食品批发。而这些商店所批发的食品,虽然拿的批文全是“食字号”,但其外包装和产品名称却几乎全是仿冒药品的,骤眼望去,俨然一个药品批发商店。 

  这些仿冒药品的“食字号”产品所涉及的品种繁多,其中绝大多数是消费者平常接触较多的OTC类消炎药、清热解毒药、肠胃药等,如健胃消食片、和胃整肠丸、虚汗停颗粒、夏桑菊颗粒、小儿七星茶、咽炎清、川贝枇杷膏……当记者以药品零售商的身份,在其中一家保健商店表示想要批发一些健胃消食片时,该商店老板随即向记者保证说:“放心,我们这里的货都是走药店的,非常好卖,很多药店都从这里拿货。” 

  正如该老板所说,在现场记者看到,来这里批发的人相当多,而且都是一次批发5到10个品种,然后装箱打包运走。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些“食字号”仿冒药品既有产自省内的东莞、中山、高州等地,也有来自外省的常州、厦门、南昌等。而生产企业多是在比较偏远的地方设生产点并拿到批文,主要销售渠道还是经济欠发达的二、三级市场,或者是一些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主要面向的消费群体是那些收入偏低,品牌意识较差,或者对价格比较敏感的人。仿冒药品外包装相似度高达90% 

  记者在广东成人用品市场看到,这些“食字号”产品外包装与真正的“药字号”产品外包装,有着许多惊人相似之处,有的相似度甚至高达90%。如果不仔细查看批准文号,往往难以分辨。如由一家名为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龙”牌“食字号”健胃消食片,就是仿冒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江中”牌“药字号”健胃消食片。前者的外包装不管是颜色、字体,还是内容布局都与后者极其相似。 

  虽然根据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有关规定,健康相关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但记者看到,不少“食字号”还是大打擦边球,照“仿”不误。如“食字号”的“慢咽舒宁”,就跟药品“慢严舒柠”的名字相似,且发音一样;另外还有“食字号”的“虚汗停颗粒”、“和胃整肠丸”、“小儿七星茶”等,也和“药字号”的名字一样。明明是“食字号”却公开宣传疗效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仿冒药品的“食字号”产品并不仅仅是在外包装上仿冒,有的甚至公开宣传疗效。如“食字号”的“慢咽舒宁”就表示“适用于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咽喉发干、声音嘶哑人群”。此外,“哮喘杏仁”、“哮喘灵”等“食字号”产品同样在外包装上声称“用于哮喘、肺炎、支气管炎、肺气肿患者”。但实际上,我国早有明文规定,食品、保健食品均不得宣传疗效。 

  除了产品包装上出现与疗效相关的字眼,就连销售人员在推销时也常把“有效”二字挂在嘴边。在一家保健商店,店员向记者推销川贝枇杷膏时就说:“这个对于化痰止咳很有效的。”但记者仔细一看批准文号,还是“食字号”。 

  
  “食字号”仿冒保健品 

  充斥城乡结合部 

  在近两周的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食字号”仿冒药品泛滥之外,“食字号”产品充当“食健字号”保健品来卖的情况在一些城乡接合部的药店和广东成人用品市场的商店也相当普遍。 

  “食字号”冒充保健品上货架 

  记者走访了位于广州海珠区的康乐村,发现沿街有大约8、9家药店。以阿胶类保健品为例,在这些个体经营的小药店里,大部分都有出售“阿胶浆”、“阿胶膏”、“阿胶补血颗粒”、“阿胶补血口服液”等。店员表示,阿胶具有补血作用,补气养血功能,但在店员推荐的产品外包装上,记者既没看到“OTC”标记,也没看到有代表保健品的“蓝帽子”和“卫食健字”字样。店员解释说:“阿胶成分是保健的,这些都是保健品,可以治疗女性月经不调,更年期烦躁症等。” 

  而在凤和村的一些药店里,虽然药店按规定划分了处方药、非处方药、外用药、保健食品和食品专柜,但记者发现即使是在保健食品的货架上,摆放的还是“食字号”的食品,而非“食健字号”的保健品。 

  据了解,原来由卫生部承担的保健食品审批职能已于2003年移交到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所以目前市场上的保健品有两种批号,一种是2003年以前通过审批的“卫食健字”,另外一种是2003年以后通过审批的“国食健字”,但没有“食字号”的保健品。广州市药监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张永胜表示,获得经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的药店可以销售食品,但销售人员绝对不能宣传其具有保健、治疗功能。 

  商家热衷“食字号”只因暴利 

  广州一家药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杂牌的食品披上精美的礼品包装,在药店冒充保健品销售,商家看中的正是其中的暴利。而这种说法,记者在广东成人用品市场的一些商店老板口中也得到证实。 

  在该市场记者发现,多数商铺所批发的所谓保健品均没有“蓝帽子”,批号多是“食字号”,批发价也相当便宜,以礼品装的阿胶口服液为例,批发价从15元到40元不等。一家商铺的店员称:“这些都是保健品来的,很多药店、商店都从这里批发。拿回去后零售价随你定,可以卖个八九十元,肯定有钱赚。” 

  然而,有业内人士担心,“食字号”在药店销售鱼目混珠,消费者往往以为“进了药店就是药”,结果却是冲着正牌保健品而去,抱着杂牌食品而归。而鉴于现在市场上有“卫食健字”号,也有“国食健字”号的保健品,同时还有貌似保健品的食品,相当混乱,极其容易混淆消费者的视听,药监部门也意识到这一点,表示正加大力度监管市场。 

 
  “食字号”仿冒药品 

  是假药还是食品? 

  一个叫“慢严舒柠”,一个叫“慢咽舒宁”,两者外包装非常相似,而且都表示用于“急慢性咽炎、扁桃腺炎、咽喉发干、声音嘶哑”,但一个是“国药准字号”,是药品,一个却是“食字号”,是食品(见上图,陆志霖摄)。像这样的“食字号”仿冒药品现象在目前的食品市场上相当普遍。 

  如此一来,拿“食字号”批文,却仿冒药品的外包装,这样的产品到底算不算假药呢?还是仅仅是披着药品外包装的食品?这样的产品在市面上如此泛滥,显然不妥当,但又该谁来监管?监管部门:违法行为性质难界定监管有难度 

  “食字号”仿冒药品 

  在市场泛滥的现象早已引起了药监部门的注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方洪添告诉记者,药监局就曾经稽查过不少关于“食字号”仿冒药品的案例,但这些违法行为的性质目前仍很难界定。 

  据了解,对于这种“食字号”仿冒药品的情况,如果其生产厂家是合法企业,而且具有卫生许可证,药监局会将其移交给卫生部门处理;如果企业合法,但不具有卫生许可证,又或者企业本身是非法经营,却生产“食字号”产品,并宣传适应症、疗效的,药监部门将按照假药来处理。但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听到的另一种说法是“食字号”仿冒药品,宣传疗效的,都将交由药监部门按照假药处理,卫生部协助办理。 

  据悉,由于食品、保健品和药品的监管由不同的部门和法律监管,一旦有不法企业钻政策空子,利用“食字号”仿冒药品,当中就涉及到不同的省份和部门,需要多地方、多部门进行协调,这也使得药监和卫生部门监管起来有相当难度。药企:“食字号”仿冒药品应视为假药 

  “这种做法对药企品牌和消费者的健康都造成极大的伤害。”广州王老吉药业市场部经理贺庆表示,仿冒药品的“食字号”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榜具有和药品一样的疗效,但实际上却不用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和监管,也并非GMP药厂生产,根本无法保障其所标榜的疗效。一旦被消费者误当成药品服用,就有可能延误病情,危害健康。从严格上讲,应当视为假药。“希望审批监管食品和药品的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别让‘食字号’仿冒假药有空子可钻。” 

  据悉,“口炎清颗粒”、“王老吉凉茶颗粒”、“保济口服液”、“清开灵颗粒”等多个广东名牌都遭到过“食字号”仿冒。白云山和记黄埔副总经理方广宏也曾表示,有关部门在审批“食字号”时应当适当考虑到中药保护这一块。消费者:仅凭外包装判断极容易被误导 

  “食字号”仿冒药品 

  其外包装与药品的相似度有的高达90%,消费者能否正确分辨呢?为此,记者随机找了10名消费者做一个小测验:在不看批准文号的情况下,把“药字号”的“慢严舒柠”和“食字号”的“慢咽舒宁”放在一起,让消费者来分辨。结果发现,有一半的消费者将“食字号”的“慢咽舒宁”误认为是药品。 

  消费者小白表示,既然它可以在市场流通,应该是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应该不算假药。一位姓王的消费者同样认为,如果不是“药字号”,就不算是药,更谈不上假药,那应该理解为是企业的诈骗行为,故意误导消费者,所以买药时候应认准“国药准字”。另外一位姓郑的消费者则认为,既然它仿冒了药品的外包装,还宣传疗效,就应该视为假药,因为不会区分“药字号”、“食字号”的老百姓可能会凭外包装判断,就有可能搞错,危害很大。
本文关键词:食字号,药品局部,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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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whbh:“食字号”仿冒药品,这些食字号是否经过审批,很难说的清楚。现在药监部门查的紧,造假药难生存,因此,原来造假药的就改行去造“食字号”仿冒药品。药监部门无法监管,卫生监督部门一般也不到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而让不法分子钻了漏洞。
  • 龙威宇 :最终苦的还是老百姓
  • longlx65:法律法规不完善给"聪明"的不法分子钻了漏洞,部门沟通协作不到位无异于给不法分子开了"绿灯",监管执法不到位等于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市场"……。只要我们心中装有老百姓,政策制定快一点、部门联合多一点、打击力度大一点……。我就不信正不胜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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