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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在新郑造假药 还未销售就被抓分别被判刑
2013/8/21 9:08:41作者:安亚飞 刘晓莉 摘自:大河网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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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人合伙在新郑造假药 还未销售就被抓分别被判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郭丽丽下订单买假药,吴军、吕胜利两人为牟取私利在新郑市龙湖镇生产假药,三人还未销售就案发。 8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吴军和吕胜利两人都是河南省偃师人,二人居住在郑州。2012年,俩人合谋瞄上了医药市场。普通市民对医药的价格并不是很清楚,对他们来讲医药市场几乎是垄断的。如果干这个行业,价格自己定,普通百姓也不懂,而且制假药也不一定会被发现。可是,吴军、吕胜利俩人并没有资格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应批准文号。于是,俩人在新郑市龙湖镇租赁了几间房子,购买了机器设备后准备生产假胶囊。吴军负责将药粉装进胶囊壳内,吕胜利负责压板。2013年初,郑州某医药科技公司郭丽丽经人介绍找到俩人,委托俩人为其公司生产千年熄风康乌梢丁香胶囊,让公司员工将胶囊内粉末、瓶子等原材料给吴军,吴军找人将粉末装进胶囊壳内,后将胶囊装进瓶子里,期间胜利帮吴军将胶囊装进瓶子里。被告人郭丽丽将吴军为其生产的七箱千年熄风康乌梢丁香胶囊放入其公司的地下室,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胶囊中含有双氯芬酸钠成分,铬含量为百万分之七十六(标准规定为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定性为假药。

  新郑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丽丽、吴军、吕胜利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郭丽丽、吴军、吕胜利宣告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分别判处三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线索提供:安亚飞 刘晓莉)
本文关键词:三人合伙在新郑造假药,还未销售就被抓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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