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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保康公安部督办制售假药案宣判
2013/5/29 9:18:29作者:\ 摘自: 襄阳网 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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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公安部督办制售假药案宣判

(来源襄阳网新闻中心)

襄阳网消息近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制售假药伪劣食品案件——保康县胡某销售假药一案,经保康县检察院介入侦查,快速审查起诉。被告人胡某以销售假药罪被保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9年以来,胡某化名乔永贵、乔明召等人,通过发宣传单、打电话等方式蛊惑哮喘病或风湿病患者,吸引其从邮政和农行账户汇款。在收款后,胡某将河南省台前县地下黑工厂生产的“风湿壮骨散胶囊”“复方哮喘灵胶囊”等假药,以每瓶15至20元的价格通过河北省大名县邮政速递公司,先后销售给保康县歇马镇横河村2组的张某、全某等10名患者。胡某销售上述药共获利5.5万元。经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均为假药。
本文关键词:襄阳,保康公安部,督办,制售假药,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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