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假药事件受害者索赔千万
2007/4/25 10:42:43作者:* 摘自:新浪网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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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去年导致广州市中山三院15名患者肾功能衰竭、其中13人死亡的“齐二药事件”又有新进展。昨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称齐二药)总经理尹家德、副总经理朱传华及郭兴平、化验室主任陈桂芬、采购员钮忠仁等5名被告人,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
2005年9月,齐二药有限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物料采购时没有对供货方实地考察,也未要求供货方提供原、辅料样品进行检验,购进一批假冒“丙二醇”的“二甘醇”。发现药品原料密度超标后,也没有进一步检测,非法出具了合格化验单。2006年3月28日,该公司用假丙二醇辅料生产了大批亮菌甲素注射液并投入市场。同年4月,中山三院连续发生15起因使用该注射液导致患者肾功能衰竭的重大事件,其中13人死亡,2人病情加重。
经广州市公安局立案并侦结后,该案于2006年9月29日由广州市检察院依法交由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尹某等5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药品采购、生产及质量安全的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负刑事责任,受到法律严惩。(鲁钇山牟春燕天检宣)
据《新快报》讯虽然齐二药假药事件的责任人被起诉,但广东的假药受害者并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单独向有关责任单位提起民事诉讼。2007年3月底,10名广东齐二药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总额高达上千万元。这也是齐二药受害人首次集体起诉案。
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陈北元表示,法院已在两周前立案。之所以选择单独向有关责任单位提起民事诉讼,是由于被告人是5名个人,赔偿能力十分有限;且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害人十分不利。
此次索赔金额较高的原因,是由于个别受害人受齐二药假药的伤害,做了肾移植手术,后续治疗费用非常昂贵,几乎每个月都要近10万元的医药费,有人至今已花费170多万元,急需赔偿金才能维持生命。
本文关键词:齐二药假药,受害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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