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恒瑞药业工人自曝黑幕:我们是这样生产假药的
2007/3/19 9:44:13作者:姜宏君 摘自:新浪网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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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姜宏君
闹得沸沸扬扬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假药事件已经渐渐过去。近日,记者接到了齐齐哈尔另一家药厂———齐齐哈尔恒瑞药业有限公司几名职工打来的电话,他们称,自己所在的公司也曾生产过假药,而且该公司和“齐二药”颇有渊源———同属一个集团,“恒瑞”名义上被“齐二药”托管,实际上仅相当于“齐二药”的生产车间。而且该公司职工提供的一份销售合同上,“甲方签名”处赫然盖着“尹家德”的名章,该人就是“齐二药”的总经理。早在2005年,该公司就因为生产假药“吉瑞欣康”而被当地药监局查处过。2月15日,记者来到齐齐哈尔,先后见到了反映情况的这几名工人。
车间环境脏乱差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要求密闭,空气需要经过净化,进出生产车间要换鞋、换工作服,并且要严格消毒。可是,齐齐哈尔恒瑞药业有限公司完全达不到这样的要求。
据一位从1997年就进厂工作的工人介绍,该公司虽然也有净化空调,可是根本就没有使用过。夏天天气热,工人们就开门生产,大风刮进灰尘的事情时有发生。到了冬天,公司供热很差,车间不再开门。工人们怕冷,很多人戴着自己从家带来的普通手套,消毒根本就谈不上。进出车间也换衣服和鞋,不过执行不严格,有的人的工作服是自己放在车间里的普通衣服,鞋子也是工人自己带来的拖鞋。据这位工人讲,进出车间要换鞋、换服装的规定执行得很不严格,厂领导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尤其是在冬天,工人穿着棉鞋就进厂生产,因为供热不好,脱掉棉衣穿白大褂工人受不了。在夏天,有时候迟到了,工人们来不及换鞋就冲进车间,不管鞋子干不干净。赶上阴雨天,鞋子经常会带进泥土。有一次,外面下雨,这位工人穿鞋进屋脚上还带着泥,把车间地面都弄脏了,自己用拖布擦干净就完事了。
据该厂的一位化验员介绍,生产车间没有空调净化空气,空气质量很难达到要求,尤其是在阴雨天,空气中的霉菌肯定超标。可是,从来没人管这些。
工人都是徒手生产
工人们介绍,生产去痛片、感冒胶囊等药品时,工人们都是徒手包装。“工人们中途去洗手间方便,回来也不一定洗手就接着干活,更别说消毒了。我自己也有去洗手间回来不洗手的时候。”一位工人说,按规定,为了保证卫生,这样的操作都必须是机械的。
工人们说,他们在生产的时候,经常有药片掉到地上,他们捡起来还是同样包装。如果沾上尘土,用嘴吹吹接着包装。即便是厂领导看见了,也无非就是让工人们把药捡起来,别浪费。
“吉瑞欣康就是治疗冠心病的,我本人就有冠心病,可是我不敢吃这药。除非是应急,挑干净的吃几粒。我亲属有的问我,你是药厂的,给我们弄点药吃呗。我就告诉他们,我都不吃,你敢吃啊?”一位工人这样说。
合不合格全是领导说了算
据该厂的一位化验员说,该厂的检验条件根本无法满足生产需要,所谓的化验室也就是一个摆设。即便他们化验出产品指标不合格,只要领导说合格就合格,照样出厂销售。
据了解,该厂先后生产或代工生产过安乃近、去痛片、感冒胶囊、爱欣莫尔、吉瑞欣康、麦绿素等多种药品和保健品,每个品种都有不合格的,可是从来没有退回来的,都出厂销售了。他们的化验室只能在夏天的时候进行简单的化验,因为很多药品的化验环境要求“室温”,在冬天,这个化验室的温度只有几度,无法化验。所以,到了冬天干脆就不化验。即便在夏天能化验时,化验也就是走走过场。据这位化验员说,很多产品都有不合格的,尤其是代工生产的,不合格的更多。可是,不合格的产品也都出厂了。
有一次,某批次安乃近“崩解度”(药物在胃里溶解的速度)一项化验指标不合格,他在化验单上盖上“不合格”章。可是领导不同意,化验单上就盖上了“合格”章,药品也全都出厂了。“这么多年来,代工生产的产品常有因为霉菌超标不合格的,但几乎没有返回去的。”这位化验员说。
后来,该厂生产假药“吉瑞欣康”,因该厂没有能力化验,所有的化验都是领导找别的关系进行的。化验结果拿回来后,以本厂化验员的名义出具合格报告。
同时,这位化验员表示,自己也不具备化验的资格,“我自己只是初中毕业,只是助理工程师,无法达到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只不过领导安排在这儿,我只能服从。”
白天休息晚上生产
工人们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未通过药品GMP认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生产企业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该公司自知硬件条件太差,即使整顿也无法通过,就主动“关停”了企业。其实,这只是个幌子。工人们说,厂领导安排了4个人在收发室打扑克,应付检查的,告诉他们,如果来检查的,就说工人放假了,他们是留守值班的。其实,工人们都被锁在车间里生产。后来,过了2004年7月1日,厂领导带领10多人在夜里生产,白天工厂大门紧锁,给人造成工厂停产的错觉。而生产日期提前到了2004年6月30日,对外解释是“这是库存产品”。
工人们说,假药“吉瑞欣康”的前身是该厂的“爱欣莫尔”。“爱欣莫尔”虽然算不得什么特效药,但它毕竟是个有着合法手续的真药。为什么改成了“吉瑞欣康”呢?“当时市场上有一种畅销的治疗冠心病的药叫**欣康,外地的一个药贩子就和我们单位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要求把‘爱欣莫尔’改称‘吉瑞欣康’,他负责包销。所以我们厂的领导就把药改名了。”在工人们提供的一份销售合同上记者看到,与恒瑞公司签订合同的的确是个人,该人名叫柳艳波。在这份协议上写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企业的产品单硝酸异山梨酯片包销给乙方销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商品名:吉瑞欣康,药品名:单硝酸异山梨酯片……每小盒6元……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20日止为乙方销售时间。”
而后,记者在网上查询“吉瑞欣康”,发现在一家名为“药价发布网”的网站上,有恒瑞公司生产的“吉瑞欣康”,零售价格为31.13元,建议零售价为26.2元,上货数量和剩余数量均为1000件。
药监:个人不许经销药品
恒瑞公司偷偷生产了一段时间后,终于被他人举报。齐齐哈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检查并做出了处理———该公司工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05年3月17日由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查处恒瑞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假药———“吉瑞欣康”的情况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提到:2005年2月24日,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根据举报线索,对恒瑞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当场查封了未经药监部门批准、擅自在包装上加印名为“吉瑞欣康”的假药185件,已经出厂15件。报告上特别提到,依据《药品管理法》第86条规定,“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然而该公司的工人们说,“实际出厂的应该比这个数字多”。
对于这份文件的真实性,记者拨通了齐齐哈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承认的确有这么个文件,但以“无法核实记者的身份”为由拒绝向记者提供文件的详细内容。“个人绝对不允许经销药品,否则就是非法倒卖。”齐齐哈尔药监局市场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恒瑞经理:工人们说的是假话
3月16日,记者拨通了恒瑞公司于经理的电话,向其核实工人们所说情况的真实性。于经理说,反映情况的这几个工人的确是他们工厂的,但所说的不是真实情况。于经理针对工人们的说法一一进行了否认,并表示公司生产的药品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生产的。值得一提的是,于经理提到了一名化验员的名字,说这个人最实在,他的话是最可信的,“谁说假话他都不能说假话”。可是,这名化验员正是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工人之一。
于经理称,他们公司的化验室有两个人,冬夏都能化验。但对于“吉瑞欣康”,他承认自己公司不具备化验能力,“公司曾经购买了一台用于化验质量的高效液相测谱仪,但是因为没人能操作始终没用。产品都是送到别的厂家化验,化验结果回来后再由自己公司的化验员出具化验报告。质量保证是合格的,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于经理说。
至于为何被齐齐哈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性为假药,他表示,“吉瑞欣康”的确是包销商申请的名称,“他(指柳艳波)的商品名称是经过工商局注册承认的,是合法的,只是没有到药监部门备案。所以我们才把‘爱欣莫尔’改为‘吉瑞欣康’。”为何要把药品包销给个人?于经理说那是企业法人尹家德具体操作的,他不知道。
没有到药监部门备案的商品名可以印刷到药品上吗?记者查询了相关规定,《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第六条规定,药品商品名称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省药监局的有关人士也明确指出,没有到药监部门备案的商品名是绝对不可以印到药品上的。
在齐齐哈尔采访期间,因为“恒瑞”已经关停,大门紧锁,记者没能进入车间核实工人所说情况的真假。但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早在去年“齐二药”事件时,新华社、央视等各大媒体均报道了“恒瑞”制假被药监部门查处的消息。在这些报道中,都提到了“恒瑞”管理不力、质量把关不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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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假药事件
2006年5月,广州中山三院和广东龙川县中医院使用“齐二药”的“亮菌甲素注射液”,11名患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并死亡。国家有关部门紧急调查,发现是“亮菌甲素注射液”原料丙二醇有问题。江苏不法商人王桂平以泰兴化工总厂的名义,伪造证件,将工业原料二甘醇假冒药用辅料丙二醇,出售给“齐二药”。“齐二药”采购员钮忠仁违规购入假冒丙二醇,化验室主任陈桂芬等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签发合格证,致使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流毒市场。
公安机关对“齐二药”原总经理尹家德、法定代表人向东、副总经理郭兴平、朱传华、化验室主任陈桂芬、采购员钮忠仁以及不法商人王桂平等10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国家药监局已吊销“齐二药”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有“齐二药生产车间”之称的另一家药厂———齐齐哈尔恒瑞药业有限公司,曾有过制造假药被当地药监部门查处的纪录。据恒瑞药业一负责人介绍,“恒瑞”生产加工的原料由“齐二药”提供。2005年2月24日,该市药监局曾对恒瑞药业进行检查,当场查封了擅自加印名为“吉瑞欣康”的假药185件,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新华社电)
闹得沸沸扬扬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假药事件已经渐渐过去。近日,记者接到了齐齐哈尔另一家药厂———齐齐哈尔恒瑞药业有限公司几名职工打来的电话,他们称,自己所在的公司也曾生产过假药,而且该公司和“齐二药”颇有渊源———同属一个集团,“恒瑞”名义上被“齐二药”托管,实际上仅相当于“齐二药”的生产车间。而且该公司职工提供的一份销售合同上,“甲方签名”处赫然盖着“尹家德”的名章,该人就是“齐二药”的总经理。早在2005年,该公司就因为生产假药“吉瑞欣康”而被当地药监局查处过。2月15日,记者来到齐齐哈尔,先后见到了反映情况的这几名工人。
车间环境脏乱差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要求密闭,空气需要经过净化,进出生产车间要换鞋、换工作服,并且要严格消毒。可是,齐齐哈尔恒瑞药业有限公司完全达不到这样的要求。
据一位从1997年就进厂工作的工人介绍,该公司虽然也有净化空调,可是根本就没有使用过。夏天天气热,工人们就开门生产,大风刮进灰尘的事情时有发生。到了冬天,公司供热很差,车间不再开门。工人们怕冷,很多人戴着自己从家带来的普通手套,消毒根本就谈不上。进出车间也换衣服和鞋,不过执行不严格,有的人的工作服是自己放在车间里的普通衣服,鞋子也是工人自己带来的拖鞋。据这位工人讲,进出车间要换鞋、换服装的规定执行得很不严格,厂领导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尤其是在冬天,工人穿着棉鞋就进厂生产,因为供热不好,脱掉棉衣穿白大褂工人受不了。在夏天,有时候迟到了,工人们来不及换鞋就冲进车间,不管鞋子干不干净。赶上阴雨天,鞋子经常会带进泥土。有一次,外面下雨,这位工人穿鞋进屋脚上还带着泥,把车间地面都弄脏了,自己用拖布擦干净就完事了。
据该厂的一位化验员介绍,生产车间没有空调净化空气,空气质量很难达到要求,尤其是在阴雨天,空气中的霉菌肯定超标。可是,从来没人管这些。
工人都是徒手生产
工人们介绍,生产去痛片、感冒胶囊等药品时,工人们都是徒手包装。“工人们中途去洗手间方便,回来也不一定洗手就接着干活,更别说消毒了。我自己也有去洗手间回来不洗手的时候。”一位工人说,按规定,为了保证卫生,这样的操作都必须是机械的。
工人们说,他们在生产的时候,经常有药片掉到地上,他们捡起来还是同样包装。如果沾上尘土,用嘴吹吹接着包装。即便是厂领导看见了,也无非就是让工人们把药捡起来,别浪费。
“吉瑞欣康就是治疗冠心病的,我本人就有冠心病,可是我不敢吃这药。除非是应急,挑干净的吃几粒。我亲属有的问我,你是药厂的,给我们弄点药吃呗。我就告诉他们,我都不吃,你敢吃啊?”一位工人这样说。
合不合格全是领导说了算
据该厂的一位化验员说,该厂的检验条件根本无法满足生产需要,所谓的化验室也就是一个摆设。即便他们化验出产品指标不合格,只要领导说合格就合格,照样出厂销售。
据了解,该厂先后生产或代工生产过安乃近、去痛片、感冒胶囊、爱欣莫尔、吉瑞欣康、麦绿素等多种药品和保健品,每个品种都有不合格的,可是从来没有退回来的,都出厂销售了。他们的化验室只能在夏天的时候进行简单的化验,因为很多药品的化验环境要求“室温”,在冬天,这个化验室的温度只有几度,无法化验。所以,到了冬天干脆就不化验。即便在夏天能化验时,化验也就是走走过场。据这位化验员说,很多产品都有不合格的,尤其是代工生产的,不合格的更多。可是,不合格的产品也都出厂了。
有一次,某批次安乃近“崩解度”(药物在胃里溶解的速度)一项化验指标不合格,他在化验单上盖上“不合格”章。可是领导不同意,化验单上就盖上了“合格”章,药品也全都出厂了。“这么多年来,代工生产的产品常有因为霉菌超标不合格的,但几乎没有返回去的。”这位化验员说。
后来,该厂生产假药“吉瑞欣康”,因该厂没有能力化验,所有的化验都是领导找别的关系进行的。化验结果拿回来后,以本厂化验员的名义出具合格报告。
同时,这位化验员表示,自己也不具备化验的资格,“我自己只是初中毕业,只是助理工程师,无法达到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只不过领导安排在这儿,我只能服从。”
白天休息晚上生产
工人们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未通过药品GMP认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生产企业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该公司自知硬件条件太差,即使整顿也无法通过,就主动“关停”了企业。其实,这只是个幌子。工人们说,厂领导安排了4个人在收发室打扑克,应付检查的,告诉他们,如果来检查的,就说工人放假了,他们是留守值班的。其实,工人们都被锁在车间里生产。后来,过了2004年7月1日,厂领导带领10多人在夜里生产,白天工厂大门紧锁,给人造成工厂停产的错觉。而生产日期提前到了2004年6月30日,对外解释是“这是库存产品”。
工人们说,假药“吉瑞欣康”的前身是该厂的“爱欣莫尔”。“爱欣莫尔”虽然算不得什么特效药,但它毕竟是个有着合法手续的真药。为什么改成了“吉瑞欣康”呢?“当时市场上有一种畅销的治疗冠心病的药叫**欣康,外地的一个药贩子就和我们单位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要求把‘爱欣莫尔’改称‘吉瑞欣康’,他负责包销。所以我们厂的领导就把药改名了。”在工人们提供的一份销售合同上记者看到,与恒瑞公司签订合同的的确是个人,该人名叫柳艳波。在这份协议上写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企业的产品单硝酸异山梨酯片包销给乙方销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商品名:吉瑞欣康,药品名:单硝酸异山梨酯片……每小盒6元……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20日止为乙方销售时间。”
而后,记者在网上查询“吉瑞欣康”,发现在一家名为“药价发布网”的网站上,有恒瑞公司生产的“吉瑞欣康”,零售价格为31.13元,建议零售价为26.2元,上货数量和剩余数量均为1000件。
药监:个人不许经销药品
恒瑞公司偷偷生产了一段时间后,终于被他人举报。齐齐哈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检查并做出了处理———该公司工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05年3月17日由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查处恒瑞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假药———“吉瑞欣康”的情况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提到:2005年2月24日,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根据举报线索,对恒瑞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当场查封了未经药监部门批准、擅自在包装上加印名为“吉瑞欣康”的假药185件,已经出厂15件。报告上特别提到,依据《药品管理法》第86条规定,“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然而该公司的工人们说,“实际出厂的应该比这个数字多”。
对于这份文件的真实性,记者拨通了齐齐哈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承认的确有这么个文件,但以“无法核实记者的身份”为由拒绝向记者提供文件的详细内容。“个人绝对不允许经销药品,否则就是非法倒卖。”齐齐哈尔药监局市场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恒瑞经理:工人们说的是假话
3月16日,记者拨通了恒瑞公司于经理的电话,向其核实工人们所说情况的真实性。于经理说,反映情况的这几个工人的确是他们工厂的,但所说的不是真实情况。于经理针对工人们的说法一一进行了否认,并表示公司生产的药品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生产的。值得一提的是,于经理提到了一名化验员的名字,说这个人最实在,他的话是最可信的,“谁说假话他都不能说假话”。可是,这名化验员正是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工人之一。
于经理称,他们公司的化验室有两个人,冬夏都能化验。但对于“吉瑞欣康”,他承认自己公司不具备化验能力,“公司曾经购买了一台用于化验质量的高效液相测谱仪,但是因为没人能操作始终没用。产品都是送到别的厂家化验,化验结果回来后再由自己公司的化验员出具化验报告。质量保证是合格的,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于经理说。
至于为何被齐齐哈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性为假药,他表示,“吉瑞欣康”的确是包销商申请的名称,“他(指柳艳波)的商品名称是经过工商局注册承认的,是合法的,只是没有到药监部门备案。所以我们才把‘爱欣莫尔’改为‘吉瑞欣康’。”为何要把药品包销给个人?于经理说那是企业法人尹家德具体操作的,他不知道。
没有到药监部门备案的商品名可以印刷到药品上吗?记者查询了相关规定,《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第六条规定,药品商品名称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省药监局的有关人士也明确指出,没有到药监部门备案的商品名是绝对不可以印到药品上的。
在齐齐哈尔采访期间,因为“恒瑞”已经关停,大门紧锁,记者没能进入车间核实工人所说情况的真假。但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早在去年“齐二药”事件时,新华社、央视等各大媒体均报道了“恒瑞”制假被药监部门查处的消息。在这些报道中,都提到了“恒瑞”管理不力、质量把关不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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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广州中山三院和广东龙川县中医院使用“齐二药”的“亮菌甲素注射液”,11名患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并死亡。国家有关部门紧急调查,发现是“亮菌甲素注射液”原料丙二醇有问题。江苏不法商人王桂平以泰兴化工总厂的名义,伪造证件,将工业原料二甘醇假冒药用辅料丙二醇,出售给“齐二药”。“齐二药”采购员钮忠仁违规购入假冒丙二醇,化验室主任陈桂芬等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签发合格证,致使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流毒市场。
公安机关对“齐二药”原总经理尹家德、法定代表人向东、副总经理郭兴平、朱传华、化验室主任陈桂芬、采购员钮忠仁以及不法商人王桂平等10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国家药监局已吊销“齐二药”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有“齐二药生产车间”之称的另一家药厂———齐齐哈尔恒瑞药业有限公司,曾有过制造假药被当地药监部门查处的纪录。据恒瑞药业一负责人介绍,“恒瑞”生产加工的原料由“齐二药”提供。2005年2月24日,该市药监局曾对恒瑞药业进行检查,当场查封了擅自加印名为“吉瑞欣康”的假药185件,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新华社电)
本文关键词:假药,生产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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