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复方丹参滴丸”郑州坑人 法院调解消费者获赔偿
2007/1/4 22:00:49作者:李红 摘自:人民网 编辑: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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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大药店买来治疗心脏病的“准字号”药物,没想到经鉴定是假的,家住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朱庄北街的李芝兰就碰到了这样的倒霉事。昨日,经过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调解,李女士得到了1500元的补偿。
疑惑:
莫不是吃了假药?
今年1月30日,李芝兰突然觉得胸闷,在郑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出有冠心病、脑血栓以及重度高血压。
在医院住了几天后,李芝兰就出院了。按照出院时医生给开的药方,李芝兰让儿子李东祥在自家附近的郑州天泽医药郑须药店买了5盒“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
“这是我们附近最大的一家药店,我们平时买药都去那里。”
李东祥告诉记者。
可谁知,服用了儿子给她买的“复方丹参滴丸”后,李芝兰不仅没有感到症状缓解,反而觉得更胸闷了。
直到6月份,她找不到病情加重原因,医生建议她停止服用“复方丹参滴丸”。谁知,停药后,她的症状竟慢慢好转了。
“这个时候我们就开始怀疑是不是药的问题了。”李东祥说。
鉴定:
假药中几乎不含药
李芝兰很快和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他们的工作人员过来后,拿起药一看就说是假药。”李东祥说。随后,李东祥又跟公司的人一起来到该药店买了两盒“复方丹参滴丸”。
6月15日,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药品鉴定报告书:经鉴定,李芝兰服用的“复方丹参滴丸”中几乎不含“药”,每丸中仅含丹参素0.061mg,与真品所含的每丸丹参素不少于0.10mg相比,竟少了近四成!
8月9日,李芝兰一纸诉状将郑州天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请求赔偿各种损失5000余元。
调解:
消费者获补偿
针对李芝兰提出的赔偿请求,被告方郑州天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认为,原告不能证明假药就是在被告处购买的,原告举报的假药被告没有销售。
昨日上午,经过金水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郑州天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原告李芝兰1500元。
李芝兰的代理律师、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杰告诉记者:“原告李兰芝在病情加重后没有想到及时做鉴定,固定证据,因此,在请求赔偿时就有些被动。”
他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后一定要保存凭证,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维权的“力证”。
本文关键词:,复方丹参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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